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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思想到行动的一种保守主义尝试

时间:2017-12-11 23:29:55  来源:  作者:

从思想到行动的一种保守主义尝试

——《联邦党人文集》的读书笔记

《联邦党人文集》在思想史上能有现在的地位,不光因为它是一部重要的政治思想著作,更因为与其他思想著作相比,它还直接体现为了某种现实。美国的建国跟其他大陆上的国家都不同,不同于作为曾经宗主国的英国,它无论要有什么样的改革,都需要处理好与悠久的历史传统的关系,传统是财富,也是负担。美国建国的过程多了一点自由选择的意味。

鲁迅先生有个很有名的问句:从来如此就对吗?大家如此就对吗?这算是对理论前提之合理性的最精辟表述了。但在有传统根基的地方的“从来如此”,比如英国,有思潮涤荡的地方的大家如此,比如法国,这个前提虽然也会被拿出来审视,却很容易走着走着就被“从来”和“大家”给淹没。

美国缺少传统的负担,因而有了选择建设什么样一种体制的自由,却也同时面临着一个严峻的问题。那就是,在这么多可以选择的建构方式里面,你选择了这一种,你就需要为你做出的选择给出理由。从来和大家都没有那么强势,也就格外需要理性的论证和说服。在这个意义上,美国大法官肯特所说的“《联邦党人文集》超过了亚里士多德、西塞罗、孟德斯鸠、洛克、柏克等所有历史上最优秀的哲学家、政治家的著作”的论断就并非是毫无道理一己之见了。

为了具体的说清楚从现实的角度出发,制宪会议上争论妥协最后达成的方案是合理的。汉密尔顿牵头,加上麦迪逊和杰伊,三个人用同一个笔名,发表了一系列的论文,论证新制度的合理性和实施的必要性。这样的论证目的很明确,直接指向了实践,就是为了让这份草案在十三个州获得通过,完成一个新国家的建构。也正因此,它有着其他的学究的冗长的政治思想文献所不具备的清晰,精炼和直接。这些文章辩论的对象被称作反联邦党人,从理想主义与现实主义的视角来看联邦党人和反联邦党人,联邦党人是一群现实主义的自由主义者,一个哪怕是松散些的联邦,对于形成大致统一的体制进而实现地区贸易往来,有效束起社会组织,实现从国防到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梳理,联邦,都是必要的。而反联邦党人可以视作是理想主义的自由主义者,他们认为之所以跟英国佬打这一仗,为的就是脱离英国的殖民统治,要是再搞一个新的国家机器,那独立战争争取来的自由就又没有了。所以,反联邦党人也没什么统一的纲领可言,就是单纯的否定。否定以后得事儿,到底是小国寡民还是几个小国合起伙来寡民,也没有个统一的说法。联邦党人文集中文章最多的是牵头的汉密尔顿通说认为其中有51篇是他写的。麦迪逊写了29篇,杰伊只写了5篇。一般认为麦迪逊写的部分思想更为成熟,在整个制宪过程中所起作用也更大。

从构建一个现代的民族国家的角度来看,联邦党人文集的核心议题是回应孟德斯鸠困境(如果一个共和国太小,它容易为外部力量所消灭;而一个共和国太大,它容易为内部的结构所腐化),美国要建立一个类似于当时欧洲共和政体形式的现代国家。但美国的具体国情却与欧洲有较大的差异。最大的问题是,这是一个规模很大的国家(当然了,后来更大)。因此,反联邦党人认为,为了摆脱孟德斯鸠提出的,规模过大内部容易腐化的问题,那就直接这么松散着像欧洲那样一小坨一小坨的作为独立国家存在。但这肯定是有很多问题的(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欧洲才努力走一体化的路)。联邦党人认为,有更好的办法,让这个规模过大的国家,既能够保有小规模国家的好处,又能够保有大规模国家的好处。这个办法就是分割主权。

其实分割主权这个理论,很有一些社会契约理论的影子。作为联邦的各州让度出自己的一部分主权,由联邦统一来行使(比如外交,战争这种,国际间竞争时,规模大占优势的领域),同时保留那些比较地方性的权力给各州(比如婚姻制度,早期的合同制度这一类地方性较强,规模小更占优势的领域),以此来跳出孟德斯鸠困境。其中甚至能隐隐看到后来制度经济学中交易成本理论的影子。

但这样的分权在解决孟德斯鸠困境的时候同时也产生了新的问题,那就是个体的双重身份问题。某个人就同时又是纽约州的人又是美国人。这对于负责在制宪会议上选择赞成还是反对的各州,无疑是一个现实存在的问题。必须解决公民的双重效忠问题。这一点的解决思路,也能看成是社会契约理论的逻辑延伸。双重效忠的问题,主要看个体的社会契约最后是形成了州还是联邦,主权在民,根本处,州和联邦都是人民的集合。那,哪个契约的责任,就对哪个担负就可以了。问题也就因此获得了解决。

联邦党人文集的关键词是共和,联邦党人要建立的是一个不同于欧洲当时还属于常态的君主制国家,而是靠着主权在民的思路,建立一个共和政体的国家。这样的构想和实施能够取得划时代的意义,为以后得国家形态提供新的范式,是与美国国父们的经验主义和保守主义密不可分的。经验主义,让他们更多的立足于现实,在对文明史上各种国家政体的得失有充分认识的前提下,依托已经存在于北美地区的各种条件构建美国,这个新的美国首先要面对的就是欧洲地区曾经存在的共和政体的弊端,以便能够长治久安。

在这个意义上,民主制度和共和制度,是为了同样的目的服务的手段。民主制可以被视为一种意愿表达和意愿实现的渠道,多数决,投票。但其弊端也是明显的,比如多数人对少数人的暴政,比如说大规模国家的一人一票的实施难度。

因此,超大规模国家的组织结构要从两者的张力之间达成某种平衡,比如美国的多重共和,小范围社群形成的共同体,共同体作为一个拟制的个体,再形成上一个位阶的共同体,以此来解决超大规模国家的集权倾向。保守主义加上民主策略,是多重共和体制运作的基本形态。以此,能够实现长治久安和避免陷入欧洲共和政体那种不断衰落的目标。

联邦党人的思想起点有很强的启蒙因素在里面,比如他们对人性的理解,就更接近于霍布斯的人性理论,洛克和孟德斯鸠的分权理论的人性基础也都在此。麦迪逊说:如果人是天使。我们将不需要政府,如果天使统治我们,我们将不需要对政府进行限制。人类面临的难题就在于,一方面,要设立一个政府,赋予它权力,但同时我们又要防止它滥用权力。这背后隐含的人性前提,与霍布斯洛克孟德斯鸠一脉相承。

为了能够保证权力不会最终走了亚平宁半岛上威尼斯,佛罗伦萨的老路上,美国设置了横向的权力制衡原则,形成了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的三种权力的制衡,即三权分立原则。

横向权力制衡实现的大概操作思路是:国会虽然有立法权。但是国会的立法权受总统的限制,总统有否决国会立法的权力。同时,司法权中包括了司法审查制度,以此对国会的立法权形成制约。总统有行政权,国会有弹劾总统的权力。司法权的最高法院也有宣布总统发布的命令违宪的权力,以此制约行政权。司法权的行使也受到其他两种权力的限制,一是,法官的人名需要总统提名,国会批准。二是,法官行使权力中有滥用职权等情况时,国会可以对其弹劾。

在三种权力中,仍然以民主方式运作的是国会。民主方式,多数人暴政的问题就必须通过制度设置加以预防。因此,国会分成两院,相互独立,相互制约。国会立法必须两院通过才能生效。众议院的代表按人口数量产生,而参议院的代表则是每邦有两个名额。以此来解决因邦与邦之间人口差异带来的不平等问题。

而作为另一个每四年进行一次民主操作的总统选举,也同样需要避免人口差异带来的不平等问题。即选举人团制度,即普选时也同时投票选出选举人团,数量等于该邦在国会两院代表的数量。在该邦,普选获得多数票的,该邦所有选举人团的票数都归该候选人。

司法权有明显的精英特点,他并不是通过多数决产生,同时,它也没有行政权和立法权那样强势,能够保证司法权与其他两种权力平起平坐的有两个。一是司法审查制度,这是横向权力制衡时,司法权手中唯一的武器。另一个是法官的终身制和薪酬规定,目的是形成法官的荣誉感,确保司法权的独立行使和公正行使。

联邦党人对国家制度的构建思路是保守主义的,超大规模国家的权力,它的边界就在一个大规模国家的形成能够带来的好处。因此,对于这个被构建起来的新庞然大物的权力,只能是列举式的,以这些被列举的权力去获得那些好处,而对于不知道好坏的领域,保持其自然生长。因为是列举式的,权力的行使就是明确的,界限清晰,形成了一个有限政府。

与此同时,这个超大规模的国家又是多中心的,从法律角度看,这种多中心实际上体现的特别明显。比如限制权力的法律都是成文的,而授权之外的法律主要是判例法形态的。判例法的特点在于它在形成传统和尊重传统的前提下,能够给新生事物和新生的社会关系形态足够的生存空间,比如美国社会转型时期卡多佐法官对司法过程所做的分析和践履。统一和自治的这种互动,造就了这种新政体的长期持续稳定和因应时局的不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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