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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洪汉鼎先生的忘年之交

时间:2017-12-14 10:04:03  来源:  作者:

时光飞逝,转眼间,我与洪汉鼎先生相识已经整整18年了!

数月前,与洪汉鼎先生颇为交好,也是我好友的山东大学傅永军教授,告知我在今年于合肥举办的2017年中国诠释学研讨会”上,同时拟为洪汉鼎先生80寿诞祝寿并举行座谈会,洪先生期望我能够参加。此后,与时俱进,能够熟练地用微信和朋友们交流的洪先生在81日给我留言说:“……永军曾想为我八十周岁开生日会,问我真知己,我说你与金钊,不知他通知你否?”当我告知先生已经接到通知时,他再次留言曰:“我一生坎坷,我有一本书一直要送你,《客居忆往》,何时回京给你。看到你那些学生,很感伤。我一生没有真教过的学生,因此非常羡慕你。”洪先生的来信,在叙述其伤感之时,也引起我对先生遭遇、对那一代知识分子遭遇的不尽伤感。回忆我和先生的交往,完全可以用“忘年交”来形容。

大约1998年前后,在山东人民出版社召开的来年选题会上,时任社长金明善先生请来了洪先生、何怀宏先生等一批来自北京各高校、各研究机构的知名学者,为来年的选题论证献智献策。我也有幸在邀请之列。会上见到洪老师与何怀宏二位,分外开心,并邀请他们到山东大学法学院做讲座。彼时学校学院,对于学术讲座都极为开放,我一位普通老师邀请,只一个电话,学院就予以安排。恰好那期间山大法学院几乎绝大多数学术报告,委托我主持并评议,我也就有了邀请先生们讲学的“先天”优势。两位先生都答应并做了讲座,但洪先生的讲座尤为深入浅出。听课者岂止座无虚席,爬在窗外聆听者有的是。

此次会议上,我与洪先生的交谈,深入且相互印象颇深、十分投机。特别是当我向先生请教诠释学问题,并谈及我的诠释学法学或解释学法学(后来的《法律的意义追问》一书)的写作计划时,他兴致极高,慢条斯理,深入浅出地解释了半天。之所以如此,就我而言,一来在这之前,拜读过洪先生的著作《费希特:行动的呐喊》、《斯宾诺莎评传》和译著《真理与方法》、《逻辑学的发展》等书,深为洪先生笔下主人翁的遭际和精神所感动,也为译著中所展现的思维取向和方法所吸引。二来作为法哲学的爱好者和研究者,在当代哲学思潮中,我一向认为解释学哲学和交往行为理论,是最有助于开发出法哲学成果的两种高屋建瓴的学术公器,所以,会中会后,向先生请教的问题也就格外地多。

就洪先生而言,他正在关注并期待诠释学在国内各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中的运用,同时,他正在组织一套诠释学与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丛书。在诠释学中,他特别关注两种“独断解释学”,即“宗教解释学”和“法学解释学”。交谈中,他也问我国内法学(律)解释学研究的状况,我向先生作了具体的介绍,并向他推荐了张志铭、徐国栋和陈金钊的相关研究,他对此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与此同时,我也向先生介绍了山东大学在古籍(典)阐释(刘大、林军、杜泽逊)、美学解释(陈)、历史解释(王学典)、宗教解释(付有德、蔡德贵)以及哲学解释(何中华、傅永军、刘杰)等领域的学术研究状况。他在听我介绍这些信息时,炯炯有神地盯着我,并不住地含笑点头。可以看出,他应对我介绍的内容很感兴趣。

这次会议结束后不久,先生在京给我回电话,说他正在组织“诠释学与人文社会科学”丛书,期望我如果感兴趣,能够把法律诠释学这本书的任务承接下来。接到先生的邀约,我既感到高兴,也有些压力。这是因为虽然对相关话题我一直很感兴趣,并且一直在为撰写诠释学法学做准备,但毕竟此前没有系统思考过,故没有遽然应先生之约。思忖再三,我建议其时调入山东大学威海分校不久、且其学术领域一直浸淫于法律解释学的陈金钊和我一道写这部书。陈金钊听罢,愉快地接受了我的建议。就这样,我才给洪先生回话,表示我们愿意承担这部书的写作,并向先生推荐了陈金钊。先生听罢,高兴之情溢于言表,并同时邀请我和金钊赴京开会,和承担该套丛书的其他作者及承担该丛书出版任务的出版社主编、编辑们一道商量丛书的撰写、出版等事宜。

为了参加此次会议,我大体拟了一份写作提纲,并把书名命名为《法律:诠释与运用》。全书共分为六章,按要求计划写20万字左右。后经我和金钊商量,金钊也同意我拟的写作提纲。我们的分工是,由我撰写有关法律解释学基础理论、历史以及法律解释学在中国研究状况的三章,由金钊撰写有关法律解释之具体方法的另外三章。就这样,我俩共赴北京,参加了由洪先生和上海译文出版社的赵月娥编审共同召集主持的这次选题论证、学术研讨和写作规范会议。

会上,遇到了国内诠释学领域中的各位专门家,既有哲学诠释学、文学诠释学、历史诠释学、科学诠释学、宗教诠释学和法律诠释学等领域承担丛书写作任务的各位学者,也有虽对诠释学颇有心得,但并不参与这套丛书撰写的一些学术大家(特别是余敦康先生),还有出版社的一些编辑。大家各自就写作内容、写作规范以及每本书的篇章结构展开认真的研讨。会上,洪老师严谨认真的精神,灵活有序的协调能力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尽管先生是一位书生,其言谈举止间一直保持着书生的那种儒雅气质和探索精神,但在协调处理与学术有关的各种关系上,他还有湖湘传统和吴越学者中那种“经世致用”的杰出能力。

就这样,经过两次和图书选题及出版相关的学术研讨会,我和洪先生不但相识了,而且一直以来,尽管我比先生年小整整26岁,但相互对对方的感情却颇有惺惺相惜的味道。

《法律:诠释与运用》一书的初稿完成后,我和金钊各自对对方的文本予以校勘并加工,最后由我修改定稿,交由洪先生和出版社,是该套从书中较早地付梓印行的一部。因为是普及性作品,该书尽管写的不够深入,但对法律解释学的学理、法律解释的方法还是做出了较好的阐述,也得到了洪先生和上海译文出版社的肯定。但这毕竟只是一部基于普及的小书,并且其学术出发点是讲“法律解释学”,而不是探究“解释学法律”(诠释学法学)。

一直以来,我把“法律解释学”和“解释学法学”这两者做了学科上的切割处理。前者属于“法理学”或“法律哲学”范畴,而后者属于“法哲学”范畴。对我而言,彼时所关注的中心所在是“法哲学”。而能从哲学诠释学所提供的学术立场和思想方法出发,建立一套关于法律致思的学问体系,是我梦寐以求的事。我把这一想法告诉给洪先生,先生听罢表示鼎力支持。就这样,20012002年之间,除了正常的教学任务之外,我几乎把全部精力放在对解释学法学的研究上,并最终形成了40余万言的《法律的意义追问:诠释学视野中的法哲学》这部书。

该书杀青后,我特别请洪先生给我作序,他愉快地接受了我的要求,并很快完成了对我的书序。在序中,先生这样写道:“‘法律的意义追问——诠释学视野中的法哲学’这一书名,立即就把我们带到法哲学这一深奥而无尽追索的领域。按照法哲学的一般规定,法理学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涉及法律和法律体系内部的问题……另一类是涉及法律作为社会中的一种特别的制度与该社会中的政治、伦理和其他社会生活的关系……谢晖教授这部著作可以说把这些问题都放在当代法律诠释学的视域下加以深入追问……”。

该书出版后,也收到了学界较好的评价,例如我至今未曾结识的社会学家李强先生在《平淡而坚实的进步》一文中这样评价道:“谢晖的《法律的意义追问:诠释学视野中的法哲学》是一部颇为独特的著作。诠释学早已成为哲学乃至政治哲学研究中的重要方法,但从诠释学角度研究法哲学的著作在国内似乎尚不多见。谢晖的著作无疑在这方面作出可喜的探索,对丰富法哲学的研究具有明显的意义。”当然,也有一位台湾律师建议说:这部书能把一些枝节铺排的部分删除,从而简练、简洁、简明些会更好。

在我看来,这部书和《法学范畴的矛盾辩思》以及《制度修辞论》一样,是目前我在学理上探究最为深入的作品。自此之后,我已经把诠释学以及交往行为理论的诸多观点和方法自觉地贯彻到我的所有学术研究中,形成所谓“方法的自觉”。所以,有次先生在和我微信聊天时问我“(你对)诠释学还感兴趣吗?我一直在这方面努力”时,我回复曰:“恩师好!诠释学是我学问的根底之一,我一直在坚持并在论著中贯彻。”

说诠释学是我学问的根底之一,另一层意义上完全可说洪先生是我学术研究的领路人之一。尽管因为洪先生这期间长期在台湾几所高校讲学和工作,我也因为种种原因而东奔西走,不得安顿的因素,洪先生对我近期的学术研究难以关照,但对我而言,先生一直以来的提点、帮助、濡染,特别是在诠释学学理上对我的启发和影响,已然让我对诠释学方法贯彻自觉、受益终身。此种受益,在一定意义上是只可意会,无以言传的,是一种自觉地、习惯性地、从而也自然地流淌在思考和作业中的事实。在我业已出版的学术作品中,除了《法律的意义追问》之外,《大、小传统的沟通理性——民间法初论》、《法律哲学——司法方法的体系》、《沟通理性与法治》、《法哲学讲演录》、《民间法的视野》、《制度修辞论》、《法治讲演录》等,都自觉贯彻了诠释学的基本理念。即使在业已出版的随笔性的学术作品,如《法林望道》、《法林问道》、《法林守道》、《法意与表达》等书中,也不时会运用诠释学观念以说明问题。至于在日常的讲课、授学中,这种影响就更因为习常而日常。

人的一生,每每被偶然性所决定,所谓的必然性,也经常是建立在一系列偶然性基础之上的。一位学者的学术生涯也是如此。我与洪先生的相识相知,自然是在我人生履历中的偶然事件,但这一偶然事件已然影响至今,相信也会一直影响我未来的学术之路。正是在这层意义上,先生不仅是我的老师,而且是真正带我在解释学法学领域登堂入室的老师——尽管先生并没有给我直接授过几节课,但与他的交往、言谈以及聆听他在学术会议上的发言,在给学生演讲时的主张、观点和方法等,都给我以明显言传身教、启智医愚的效果。

与洪先生这样一来二往,我对先生的了解、感悟、领会也就越来越多,也知道了先生的学术志向和当下处境。有一次在北京和先生面叙,我以一位普通教师的身份(我必须感谢山东大学、特别是徐显明教授彼时对我学术志业的鼎力支持,如果不是传闻中个别小人对其耳语离间,且我一向拙于自我辩白,相信我们之间会有更为十分美好的学术合作前景的)斗胆邀请先生能举旗山东大学法学院和哲学院,开辟我国诠释学研究基地。因为之前我给先生介绍过有关山东大学诠释学研究的基础,先生听后很是开心,并和我做了真诚对话——尽管彼时台湾有数所大学诚邀先生前往担任教席并授课。

返济后,我就向时任山东大学主持文科工作的副校长徐显明报告此事,他也对此表现出浓厚的兴趣。接着,我再约先生赴济南并给学生讲课。记得初到济南的那天晚上,显明副校长是在舜耕山庄接待先生的,我、傅永军兄等作陪。席间,大家相谈甚欢。特别是博学多识、高瞻远瞩的徐显明副校长,与先生的交谈更是如水乳交融般,毫无挂碍、十分投机。此次会晤后,我亲自听到先生在多个场合盛赞显明副校长,并认为显明是他见过的两位印象最深的校领导之一。另一位是时任台湾佛光大学校长的龚鹏程先生。

有了显明副校长和学校各层面的支持,洪先生进入山东大学工作的事也就不存在什么大的障碍了。但如前所述,我起初的设想是要请先生到法学院和哲学院担任教席的。一来先生对法学诠释学关注有加,并且先生本身的研究,其大量内容对法律诠释学和诠释学法学都会大有裨益;二来毕竟先生是学哲学出身的,能够与这两个学院合作,开起课程来选课的人数也自然会更多些,这对诠释学研究在山东大学的展开、普及和深化,甚至对我国诠释学研究的推进,自然意义非凡。

后来,在整个此事的操作过程中,洪先生、显明副校长等显然比我看得更高、更远。显明及其他一些同仁不满足于仅仅请先生到“两院”工作,而是专门为先生在山东大学筹办“中国诠释学研究中心”。这一中心的顺利成立及近20年的发展,确实使山东大学成为大中国诠释学研究的重镇!该中心除了创刊以书代刊、并由洪先生扛鼎主编的《中国诠释学》(山东人民出版社出版,李怀德编辑)以及众多的诠释学出版物之外,还举办了多次海峡两岸或其它的国际诠释学研讨会,增进了我国诠释学研究的国际合作和交流,培养了一批值得称道的年轻的诠释学研究者。或许正是这样的推进,我们不难发现,诠释学和现象学、交往行为理论这些在19—20世纪都影响甚大的学术理论相较,就其在我国的普及、研究程度和影响深度而言,似乎要更胜一筹。

可以说,这一团队和我的博士生导师刘大钧先生领衔的中国哲学与《周易》研究团队、我的另一位博士生导师付有德先生领衔的“犹太教与跨宗教文化” 研究团队以及何中华先生领衔的“发展哲学”研究团队一起,成为山东大学哲学研究的标志(当然,如果扩大哲学视野,山大的美学——主要是文艺美学、法哲学和历史哲学也很值得一提)。同时,洪先生的到来,对提高山大哲学、法学研究生的学术水平,更是显而易见。至少彼时山大的法理学博士生们,几乎无人不受到诠释学观念之影响者,并由此推开去,或寻求其他哲学思潮与法哲学之间的关联,或把哲学诠释学的研究成果运用于法哲学的研究中。

自从洪先生被请进山东大学担任教席以来,山大在人文—社科领域里似乎形成了这种用人的模式。例如,经济研究中心引进著名经济学家盛洪先生作为研究团队的带头人;山大专门成立儒学研究院,并请著名学者、儒学家庞朴先生(早年曾任教于山大)到山大领衔儒学研究院;哲学院则聘请洪先生的师弟、著名哲学家张祥龙教授任教;而法学院更是聘请著名法律史家武树臣先生、著名民法学家郭明瑞先生、著名行政法学家杨海坤先生担任教席。这些举措,一方面极大地提升了山东大学的学术声誉,另一方面,为山东大学多视角地引进人才、运用人才和培养人才,磨就了一面镜鉴。

当然,这期间先生也有遗憾,那就是因种种原因,他在山东大学也没有真正指导过学生,或者说没有指导过明确地分配在自己名下的研究生。本文一开头我即交待过先生因为没指导过属于自己门下的学生而不无遗憾。对此,之前先生也给我多次提起。由于他离开中国社科院之后,主要就职的北京社会科学院,没有招收硕士生和博士生的资格,因此,即使先生才高八斗、学贯中西,也不能在该院带研究生。也兼之先生虽然与人真诚以交,但并不太在意在交往中给自己带来什么,因此,有些机会或许就在眼前手边,但他也想不到或者不善于抓住它。

但无论如何,先生对没有指导自己的研究生是深怀憾意、有时甚至难以释怀的——尽管他在海峡两岸指导、培养了大量的诠释学爱好者,但在我们这个比较关注师承关系的国度,一位学生直接在自己名下和自己对不在名下的学生们的实际影响毕竟还是两码事,对此,作为已经指导了18年硕士研究生和15年博士研究生经历的老师,我深有体会。有时我很想、且偶尔也这样宽慰先生:我就是你的学生,但又担心这样的表白说的太多了,不但无济于事,反而会带来不必要的反向效果,就只能以行动向先生表明“愿执弟子礼”的心情。不过话说回来,一位著名学者因为没有自己的学生,没有自己思想的传人而忧心,这大概对所有思想者而言是一致的。洪先生的可爱可敬之处,是他对此尤为重视。是的,没有传承,就没有积累,没有积累,就没有传统,没有传统,也就没有秩序和制度。在这个意义上,洪先生的忧心不仅是其个人的心事,更应是学术思想传递的一个本体性话题。

此后的一段时间,和先生在青岛、威海、宜兰、北京、济南等地多次见面。但多数情况下,是在学术讲座或学术会议上相见。记得山大法学院及刘士国教授曾在青岛召集了一次有关法律解释学的学术研讨会,我负责邀请洪先生,士国教授负责邀请梁慧星先生。会议上,哲学家和法学家从各自的视角对法律解释学作出了深入探讨。可见其间的勾连,也可见其间的分歧。某天晚上,我陪先生在中山公园附近散步时,他一路和我探讨的,是通过此次会议,他更加了解了法律解释学作为对“有权解释”的研究,和哲学诠释学的重大差异,同时也强调哲学诠释学应当关注“独断性诠释”的研究,并把它作为诠释学研究的重要方面。

因为金钊和我的关系,彼时先生也经常到威海来,或参加会议,或给学生讲课。其中印象最深的一次,是在威海东部一家傍山临海的宾馆召开的学术会议上,我照例陪先生在海边散步。观海,此处望去,不远处就是刘公岛。在刘公岛和会议宾馆之间,那湛蓝的海面上,停泊着无数大大小小的船只,看上去格外有情调、有韵味。看山,正是盛夏季节,漫山遍野绿意盎然,沁人心脾。我们边走边聊,先生对威海的环境赞美有加,说它是其所到过的世界最美的三个地方:一处是瑞士一个地方,一处是台湾日月潭,再一处就是这威海。不但如此,他把这种美好的感受和诠释学联系起来。强调诠释学有时是情境性的。在这样美好的环境中,对一件不顺心的事完全可以忽略不计,但在一个糟糕的环境中,或许一件并不起眼的不顺遭遇,会被人们数倍地、数十倍地放大。

而在济南与先生的见面,更多是在对学生的授课中。彼时,几乎先生每次到济南,我都要安排先生给法学院的博士研究生或硕士研究生们上课;并且只要我的工作安排和先生的授课时间不冲突,我都要去聆听先生的讲课。因此,安排先生给学生们讲课,受益的不止是山大法学院的学生们,而且是我本人。每个人的讲课,都有不同的风格。有些人讲课,擅长慷慨激昂,以种种动人的修辞打动人心;另有些人讲课,则坚持言必有据,善于通过事实来说服人;还有些人讲课,内容平铺直叙,但逻辑严谨有加。洪先生讲课中,基本没有第一种情形。他是喜欢与人交流,甚至渴望与人交流的长者,特别是他喜欢与年轻人交流。但他又不是口若悬河、滔滔不绝,只顾自己,不顾别人的那种。反之,他经常会照顾到听众的感受和接受。因此,洪先生的讲课兼有第二、三种情形。委实说,他的讲课并不怎么生动,但在平铺直叙中,体现的却是深刻的哲理和自信。间或举个例子,总是那么恰如其分。例如他讲诠释学时曾以第一次世界大战为例,强调以前人们并无“一战”的称呼,而称之为“残酷的战争”、“巨大的战争”、“可怕的战争”,只是因为有了后来“二战”,才相应地产生了“一战”这样的称呼。所以,一个名词,一个定义,必须关联其具体语境,才能确切其含义。这一类富有启发性的说法,在先生传授其诠释学理念时,经常可以听到。

不能忘记,2004年初夏,先生约我到台湾佛光大学召开一次诠释学会议。之前,在山东大学,已经召开过多次两岸有关诠释学的学术研讨会,所以,对台湾诠释学界的学者们,约略有些知悉。那一次,我不仅应邀在佛光大学宣读了有关法律诠释学的论文,而且期间受邀专门到东吴大学法学院做了次学术讲座。那也是我首次在对岸的高校做专题学术讲座。这次会议之所以让我记忆如此深刻,更在于会议即将结束之际,家人从济南打来电话,要我尽快回家,说他检查身体,可能罹患重症。听闻此消息,我直感到如被当头一棒,意识几乎陷入一片空白。一直以来,我最忌讳和担心的一种病魔,居然能袭入我家人的体内——尽管家人在电话中也安慰我说,这只是学校医院的初查,还需要在齐鲁医院取髓复查。

彼时从台北到大陆,必须绕道香港。无论在飞机上,还是在香港转机过程中,我都可谓心急如焚,恨不得一下子直扑济南,了解详情——这真是一天漫长的旅路!终于,到傍晚时分,我直接从济南机场奔赴齐鲁医院。在医院,首先用泪眼迎接我的是孩子的二姨,紧接着,学生金兰也从病房出来,心情沉重地立在那里。我迫切想知道的是复查结果,但她俩或许都过于悲戚,一时竟没和我说话,直到我跌进病房,家人才平静、但面色极为难看地告诉我:确诊了。听到“确诊”的话,我当时的感觉是晴天霹雳、不能自己。待稍加冷静,才安慰她说:既然躲不过,我们就同心协力,认真面对,相信天不欺人!这事,也很快在朋友间传递,朋友们的热情关心,令我不无感动。其后洪老师知道后,或多次打电话直接询问,或通过朋友问候,真诚关心。但也是这次见面之后,直到今年10月间,因为洪先生长期奔赴两岸,也因为我家事、公事、个人事,冗务缠身,就一直没再拜会洪先生,向先生请安、请益。

特别叙述这一段经历,是想再次说明偶然性不仅会对一位具体个人的深刻影响,而且也会对人际交往产生具体的决定性影响。我们因为偶然性而获得,也因为偶然性而失去。具体到我和洪先生的交往,更加印证了偶然性对人的此种影响。

10余年来,先生主要在台湾各高校,如佛光、世新、中正、成功等大学,以及大陆各大学和学术机构、特别是山东大学来往讲学,而我则奔走各地、庸庸碌碌,也没专门向先生请安、请教、请益。这样,竟然与先生10多年未见面了!前年,永军兄陪先生赴长沙(长沙是先生的祖籍,但先生很少提及)湖南大学开会,曾专门打电活给我,说如果在长沙,先生想见见我。可惜其时我身在它处,未能拜晤。不过尽管和先生多年未曾联系,但一当接上头绪,昔日忘年交的真情又重焕心光。去岁1119日,由中国诠释学专业委员会、山东大学大哲学社会发展学院、山东大学诠释学研究中心主办的首届中国诠释学青年论坛——“诠释学与古典哲学的新开展”在该校举行。正在从北京赴长沙途中的我,透过我的博士生导师付有德先生和好友傅永军教授所发的微信图片,得知洪先生也在场。便分别委托两位先生向洪先生代问安好。并托傅永军先生,如果洪先生用微信的话,请把其微信名片发给我。永军兄很快就办妥了这事。我接着按名片邀请洪先生,但约莫一、两个月过去了,先生并没注意我的邀请。

大概去年12月底或今年1月初,先生突然同意了我的微信邀请,并自广东给我打来电话——其时我正在火车上。电话那头,先生对我嘘寒问暖,关怀备至,言语之间,深情款款,这种亲切关怀,令我感铭至深。那次通话,持续了较长时间,从我的学业、我的处境,直到昔日我们的交谊,先生都问得很是仔细,我也乐得与先生谈的很仔细。这之后,又是约莫七、八个月时间,再和先生没有直接交流过。直到今年81日,正好我也在出差的路上,洪先生来信表达了想见见我,并把他的心血之作:《客居忆往》送给我的要求。很快,我给先生回信说:“洪老师,我刚回兰州临时宿处。明天赴广州,接着到长沙待几天,然后到京。这次在京时间要长些。到京后,就去拜会恩师。”先生见信,简洁且坚定地说:“好,一定要见!”

今年817日,我在北京给先生去信:“洪老师您好!我想明天(18号)10.30分前后去拜访您,不知您家住在什么地方?还在西三环首都师范大学附近吗?”

先生接信后,告诉了我他新居的具体地址。第二天,家人开车送我到先生家,并坚持由我俩请先生——因为在我耳濡目染下,家人对先生也是格外敬重——平时极少参与我和我的知交们活动和聚会的她,这次却如此坚决,并已经订好了请先生聚餐的地方。她怕影响我和先生交流,并没到先生家去。我则到先生家甫一落座,就一边参观先生堆满书籍略显拥挤的书房,一边和先生亲切攀谈起来——从学术到人事,从工作到生活,从历史到时局——一如既往,无所不谈。就这样交谈了大概一个半小时,先生执意要请我吃饭,并说师母已经订好地方了,本来师母也要来参加的,但因师弟家住得比较远,且家里有些师母离不开身的事,师母就只订了就餐处。因为洪老师的坚持,我打电话给家人征求意见。家人则坚决不允:怎么能让先生请你!我把这意思告诉了先生。之前先生尚不知家人陪我来,此刻知道后问我:“你爱人现在哪里”。我告诉先生她就在附近逛商场,先生听罢对我不无埋怨:“到家门口了,怎么不上来坐坐呢?”我向先生做了解释,并终因我和家人的坚持,先生便给师母打了个电话,要师母把之前的订餐退掉。借此机会,我也和热情的师母在电话中聊了几句。

和师母打过电话,先生很神秘地问我:谢晖,我问你一件事,不知是否合适?我说,您尽管问啊,先生!他顿了顿,目光严肃又关切地盯着我问:你现在的爱人是?听到先生这一问题,我也有些吃惊,但很快就明白——先生或许并不了解我爱人身体恢复的情况,或许是听了某些坊间的传闻——于是告诉先生:“我现在的爱人还是原来的爱人”。先生听我这样回答,脸上明显浮现出一丝欣慰之情。就这样,我们夫妻邀请先生到了在京城很火的一家龙虾馆,一边剥弄、品尝美味,一边亲切、深入交谈。可以看出,洪先生对这次聚餐很是惬意——不仅因为吃得好,更因为聊得开心。餐罢,我们送先生回其家。在归来的路上,对这一拜会过程,我曾借助微信有过记录。内容虽然与前文所叙有所重复,但毕竟是当时心情之描述,故依然补录如下:

“每位学者都有其师承。师承未必一定要侧身先生门墙,接受先生亲炙。按这一标准,我的恩师除了哲学史家、象数易学的当代代表刘大钧先生、法理学和法律史家严存生先生、国内犹太哲学和比较宗教学家付有德先生外,还有我国当代宪法学、法律逻辑学的创建者之一吴家麟先生,我国当代德国哲学研究,特别是费希特、斯宾诺莎、伽达默尔研究的权威洪汉鼎先生,法律史家、法理学家吕世伦先生等,皆是我的恩师!81日,洪师来信,问及我如今对诠释学持何态度,也谈及他对我培养了一大批学生的羡慕。末了,他期望最近能够见个面。大约有十多年的时光,没有拜会过先生了,或者因先生前些年主要工作在台湾各大学,或者因我不断漂泊在人生旅路上……所以,拜会先生是我一直心存的渴望。昨天,和先生约好,到他位于奥体中心附近的‘新居’拜会。及至见到先生,知道近80岁高龄的恩师依然身体健朗、精神矍铄,心中略感安慰和欣慰!落座交谈,先生每句话都离不开学界、学人和学术之坎坷,并和之前一样,为自己一直没指导学生(硕、博研究生)而遗憾!当年我介绍先生到某大学时,就是为了使先生有学生带,培养诠释学的传人的,没想到当时主事者给先生成立专门的研究机构之良措美愿,反倒使先生指导硕士、博士的愿望落了空!我只好安慰先生:我们都是您的学生。话虽如此说,但先生所期待的通过培养学生,在我国大陆传播、光大诠释学的愿望,不是我这样的安慰所能解决的。中午,身在他处的师母已安排好我和洪师在五洲大酒店用餐,但我遵照家人的嘱咐,要求恩师退了,由我和家人一起请先生到最近火遍京城的北京一家龙虾城(去过多次,此刻竟然忘了店名)用餐。经再三说服,先生终于同意了。在用餐中,方知先生是第一次吃湘味龙虾。一边吃,一边仍谈学术问题,间或谈谈他的生活:如何坚持健身、游泳、跑步(70岁以后不跑了)。正所谓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餐罢,送恩师到其所住的小区,很是不忍分别!看着其进入小区,看着其远去的背影,回忆其‘悲情、低调和孤独’的过往,深信这就是哲学家的生活——如果不是这样的生活,恩师也就不会是哲学家:如果追求轰轰烈烈的‘事件型学者’,浮名烟消云散后,安能‘为往圣继绝学’?诚祝恩师思想不老,身体康健!”

作为先生的忘年交,与先生交往这么久,深感先生的情趣所系。诚然,先生之于哲学研究、特别是诠释学研究不遗余力,但同时,先生总是保有童心般的好奇,并以坚韧的毅力,从事自己所喜好的一切。除了这些,我从中感受最深的,是先生对人生悲情的哲学感悟和对人间友谊的深沉珍重!

记得有一次我只身陪先生到济南郊区长清一带的山里游玩论学时,在那幽静的环境中,先生把他的学术镜头不断地从费希特、斯宾诺莎和伽达默尔之间切来换去。这是他一生最钦佩的三位哲学家,既因为其遭际、人生态度、伟大学术,更因为其坚韧不拔的意志!所以,先生的著译,也多围绕着三位大哲而展开。每次谈起这些大哲,先生总会滔滔不绝、充满深情。费希特的行动与呐喊,斯宾诺莎的磨砺与坚守,伽达默尔的睿智与深邃等,或者认真地传递于先生的笔下,或者深情地传递于先生的口头。在其字里行间或言谈举止中,总感觉先生对他们的喜爱,不仅出于学术的尊重,更出自对其做人的崇仰,还出自其相同和类似的遭遇,例如,被犹太教驱逐的斯宾诺莎及其遭遇,就和被新生政权打入另册,并被“发派”往西北的洪先生的心境息息相关。这或许是先生不但研究这些学者的思想,而且关注他们的书信往来等私人生活的缘由吧?

记得先生曾给我讲过的如下这则故事,让我听后既有醍醐灌顶之所得,也对语言哲学、分析哲学和思辨哲学等哲学流派的分歧与结合产生好奇。故事是这样的:先生当初准备翻译《真理与方法》,并把这一想法告诉作者伽达默尔先生时,大体主张语言间不可译,即一种母语表达的学术思想,不可能原汁原味地翻译为另一种母语的伽达默尔先生并不看好。直到译事业已大体成就,先生再把中文译本的内容在不参考德文版的前提下,通过德文口头再翻译给躺在床上,已近百岁的伽达默尔老人后,老人家终于对先生的翻译予以点头首肯。由此可见,翻译事业是多么需要独特心智的事业,也由此可见,尽管有语言间隔的“前见”,但诠释学、语言哲学、分析哲学、思辨哲学等哲学流派的基本任务,不仅是寻求前见和差异,而且是在此基础上寻求沟通、交流与合作,至少也是要寻求“视域交融”或“同情的理解”。

先生对他的导师贺麟先生和洪谦先生,更是一往深情。他每次谈到贺先生,总要强调其一生的学术成就,都与贺先生息息相关。贺先生对待人生和学问的态度,对待专精与广博的见识,以及对待落难者的无限同情,或许是俘获他的主要原因。翻看洪先生的作品目录,他对贺先生的本业——黑格尔哲学研究并没有多大收获(据洪先生讲,这也是贺先生为了他一位“右派”避免再染指现实政治而刻意的安排),即可反证贺先生在人生观上对他的影响。相比之下,洪先生的学术研究,分析哲学的味道更为浓厚些。先生每次谈到他的学问,都要提及我国分析哲学的奠基人洪谦先生。而这一研究的路数,照例与贺先生对他的“量身定做”很有关联。除此之外,先生在行文言谈中,还经常会提到苗公苗力田先生、温锡增先生,以及他的友人余敦康先生等。他对这些师友们的款款深情,或尽现笔端,或常挂口头。相比较而言,先生对他的另一位老师冯友兰先生在和我交谈中却言之甚少,即使偶尔与提及,也匆匆略过、戛然而止——尽管我曾看到过他在文章中对冯先生有过情深义厚的描述。

先生有一批他的忘年交。仅我所知,除我之外,如傅永军、陈金钊、龚群、陈波等一批哲学界、法学界和其他学术界的朋友们,都和先生亲切交好。而在对岸台湾,因为先生近10余年来,长期在其数所大学执教、传布诠释学,所以,对岸的学术界、政法界和律师界,也有不少年轻的朋友和先生成为至交。有次我赴台湾开会时,席间就有多位年轻的律师朋友谈到先生对他们的影响;还有一次在西班牙开会时,一位准备研究法律论证理论的台湾法官,也和我谈起洪先生的诠释学研究对她的研究可能的影响。这足以说明洪先生不仅与年轻人们直接交往,而且以其思想和年轻人们交往。之所以如今年届八旬的先生,仍然思想开放,新见迭出,思如泉涌,新作不断,或许与他和年轻人之间的这种交谊不无关系。不难想见,一位自觉远离年轻人的老学者,能保持其学术思想的常新;反之,一位能够经常和年轻人一起交流心得、推心置腹的老学者,让他不保持思想之常新,也难!

间或,先生也谈谈他的身世、生活、人际关系以及对人事时局的看法。特别令我难忘的,是先生对他的父母和大哥的怀念。深切怀念自己的父母,特别是通过艰苦劳作、节衣缩食供子女成长的父母,大概人所共之,暂且略过。但先生对大哥的怀念,却有一番传奇在里面,先生每每谈起,深怀别样情愫。先生的大哥“解放”之前就大学毕业被分配到了台湾,“解放”以后就一直杳无音信了。改革开放以来,先生通过多种渠道寻找其大哥的下落,但总是希望满满、失望而归。直到1999年,先生首次亲赴台湾,在香港至台北的飞机上,遇上邻座的一位商人。先生和他交谈间,偶尔提及他的大哥,以及寻找大哥的情形。末了,这位商人满口应承,帮助先生打听其大哥的消息。对此,先生并没太放在心上——毕竟之前那么多渠道的寻找,都石沉大海、没有下文。没想到没过多久,那位商人居然打听到了先生大哥之下落。只是很遗憾,先生的大哥已经辞世。但赖其帮忙,先生和侄女见了面。从侄女那里得知,同时也令先生颇感意外、唏嘘不已的是:先生在德国工作期间,他的大哥也在德国工作——两人工作的地点不过两小时车程!一奶同胞,竟因为两岸分治、制度隔膜,在异国他乡相距如此近,终未曾在那里有会面之缘!制度何谓?岂忍骨肉离散!

先生对老师、对朋友,对亲人的这种拳拳之爱,和他杰出的思想成果一起,成为其生命的基本底色。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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