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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谈刑事辩护律师的作用

时间:2017-12-14 10:09:16  来源:  作者:

漫谈刑事辩护律师的作用

吴情树

我在从事刑事案件的辩护中,常常有人问我,你们辩护律师有没有什么用?许多法检人员也常常告诉当事人说,请律师没有什么用,不要请了,浪费钱!那么,在刑事案件中,刑事辩护律师真的没有什么用吗?当事人真的不需要律师的辩护吗?非也,非也!这是对律师辩护作用的误解,也是对律师职业和刑事辩护行业的不了解。

我们既不要妖魔化律师,也不要神化律师,不要说律师没有什么用,更不要说律师是万能的,律师可以帮助你解决任何法律问题。这两种极端的看法都是对律师职业功能的误解和误会。因此,我们要善待律师,要理性看待律师这个职业和行业。大家要知道,律师的辩护职责并不是为犯罪分子开脱罪责,律师的辩护只是让国家的法律更好地实施,让有罪的人受到公正的处罚,让无罪的人不要受到任何处罚,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

首先,从国家层面来看,任何一个法治国家为什么要设置律师这个职业,就是要让律师作为在野法曹去监督在朝法曹(公检法),辩护律师天生就是国家公权力(司法权)的制衡力量,如果司法权没有受到律师的监督和制衡,那么,司法权的行使就会变得更加恣意和随意,案件的审理就会偏离公正的方向,冤假错案的概率就会随之增加。在刑事案件中,只要有律师参与辩护,就有一种力量在监督国家司法权的行使,就会让司法人员能够听到更加全面的声音和意见,正所谓“兼听则明”,他们在案件的办理中也会更加的谨慎,更加接近案件事实的真相,让司法更加公正,判决更能够让人接受,才能让每个民众在司法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存在。

其次,从当事人的角度来看,在刑事案件中,被告人孤零零地被指控犯罪,他所面对的是一个强大的国家机器,势单力薄,如果没有律师的辩护,那么,他绝对抵挡不住国家司法权的滥用和恣意,诉讼两造不可能构成“平等的武装”,这样的司法就难以有公正可言。

而有律师的介入和辩护,被告人就会借助律师的力量和法律知识来对抗国家司法机关的指控,让他感受到不是“一个人在战斗”,而是有律师在帮助他,有强大的辩护团队,于是,他的内心就会变得强大起来,而不会很脆弱而任人欺负。更加重要的是,在许多刑事案件中,涉嫌犯罪的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就如晚期癌症患者,虽然期间有医生的介入治疗,但最终都会走向死亡,但在在死亡之前,这段人生就会走得更有尊严,更心安。同样的,对于有罪的被告人或者嫌疑人,律师就如他们的医生,有了律师的介入和辩护,他们就不会对人生失去信心和希望,他们在走向监狱的过程中,走得更加坦然和踏实,人的尊严由此获得了提升和展现。

再次,从当事人的家属而言,刑事辩护律师的介入和辩护对他们也是提供一种强大的心理支持和安慰。大家知道,一旦自己的亲朋好友因涉嫌犯罪而进了看守所,失去了与外界的联系,他们就急需有律师的帮助,帮助他们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帮助他们了解自己亲人或者朋友的近况。而此时,只有律师有权利到看守所会见案件当事人,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帮助他们提供申诉或者代理,成为案件当事人权利的最佳保障者和维护者。这对于当事人的家属而言,就是一个莫大的心理安慰和支撑。这些家属就如晚期癌症患者的家属,他们也知道最终的结果,但是,为了让自己的亲人或者朋友走得更加有尊严,减少他们的病痛,他们就需要医生的帮助和治疗。而律师就如他们的医生一样,为减轻当事人的痛苦而提供各种法律帮助,即使最终还是被法院认定有罪而判处刑罚,但对于当事人的家属而言,也是一个交代,他们的心理也比较安稳,没有什么怨言,毕竟家属也已经尽力了。

最后,但不是最不重要的是,相反,是最重要的,在当今法治社会,法律越来越专业化,司法也越来越精密化,许多案件越来越复杂,没有律师的帮助,当事人以及家属根本不知道自己或者自己的亲人犯了什么罪,应该会受到什么的处罚。在这种情况下,有律师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就可以让当事人受到更加公正的处罚或者免遭不当的处罚。律师会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对案件事实和证据以及法律适用的争论焦点提出自己的看法,让法官能够听到不一样的声音,甚至听到有利于被告人的声音,这样,对于他的定罪和处罚就变得更加全面和公正。

总之,在法治社会中,不能没有律师,没有律师,就没有法治,律师兴,则法治兴,律师亡,则法治亡,但也不能神化律师的功能和作用,尤其是我国法治社会尚未健全的情况下,在司法体制上还存在许多不合理因素的背景下,律师的作用又是非常有限的,甚至律师在一些案件中难以发挥实质性的作用,但不能为此而否定律师的作用。在刑事案件中,不能以法院判无罪来衡量律师辩护是否成功,来衡量律师是否胜诉,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能算成功的律师实在太少了。律师的作用仅仅在于让法院能够更加公正地作出裁判,让无罪的人能够避免遭受国家无端的指控和制裁,但绝不是让事实上有罪的人通过律师辩护而逃脱法律的制裁,如果是这样,那不是律师辩护的成功,相反,可能是国家法治建设的失败。

(作者系华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硕士生导师,福建泉中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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