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RSS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热点

法治社会要惩恶扬善

时间:2017-12-17 13:44:23  来源:  作者:

善良与正义总是相连的,而邪恶与罪恶是相通的。在一个弘扬正义的法治社会,需要惩恶扬善。否则这个社会就无所适从。

善良与邪恶相伴每一个人的一生。从出生开始,善良就不比邪恶多一些,邪恶也不比善良少一些。人之初性本善,是一种说法。这是一种从大多数人的心理发展趋势来说的。具体到实际情况,则不如此。幼儿和儿童由于一直受到人们的呵护,接受邪恶甚至罪恶的思想的机会少一些,所以全社会都关心儿童和少年的成长。而法律也不追究这部分人的责任。只有到了一定年龄,人们的思想定型和成熟了,邪恶思想如同一只魔鬼和幽灵一般,才最终盘踞在人们心头,久久不愿离去。人们都知道这只恶魔,都知道大家在豢养着它,却都无法驱赶它,直到人生的尽头。

一个社会也始终存在善与恶的竞争和搏斗。不要说什么阶级和集团是残酷的,是不仁的。虽然人类社会存在很多血淋淋的现象,甚至是人吃人,但在整个社会,阳光最终在照耀。不能说没有阴暗的角落。就像一个村落,一个城市一样,有鲜花盛开的地方,也有污秽横流的地方。这个星球既然有白昼,也就必然存在黑夜。甚至白昼也有阴雨连绵的日子。人们都幻想全社会美好,都希望丰衣足食,但不幸的是,财富总是缺少。不但如此,在人们纷纷争抢的一切领域,所有的资源都是缺少的。教育资源,医疗资源,甚至婚姻资源,人世间存在很多乱象。资源的短缺与欲壑难填永远构成一对无法解决的矛盾。正是这对矛盾,造成了人世间的所有冲突。善良也无法掌控局面,无法劝说人们。而邪恶有时竟然满足人们的一时需求,让很多人欢呼雀跃。

善良和邪恶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极端,两个方面。它们都想取代对方。决定善恶此消彼长的是意志,是决心,是行动,是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力量。所有的力量都表现为制度。制度包括生产制度和分配制度,包括国家制度。于是善恶在较量之余,都打起了制度的主意。法律从来不能置身于善恶之外。在封建社会,王朝不断轮替,一个个统治集团走马灯般在历史舞台亮相,这些集团是在攀比和展现他们的力量,但更多应该是展现他们的善良。在王朝开始时期,出现这样那样的盛世,这是开明的政治,也是善良的政治。到了后期,就是暴政了。当然如同秦朝和隋朝,在开始就想展现自己的残暴一面,所以就立即被其他王朝取代。后来者就是所谓的大汉大唐,他们汲取了善恶的教训,也就规矩了许多,也就出现了盛世局面。在这些集团表现自己的善恶之时,他们也不是唯一的演员,那些被统治者,有时在参与表演善恶时,也不比他们的统治者差到哪里。轰轰烈烈的大起义,有时是被迫无奈,虽然带来社会进步,但带来的社会破坏也是有目共睹。

没有思想和行为的进步是无法推动全社会的进步的。思想和行为的进步最终发展为法治的进步,发展为思想的解放和生产的发展。生产的发展经受不起社会的动荡不安。在西方资本主义兴起之时,虽然社会也不是很安定,但没有出现全社会的大火拼。在羊吃人的圈地运动中,农民受到了很大的剥削,但农民无法与这些资本力量相对抗。在思想和行为的急剧进步的历史时期,虽然也有很多邪恶的甚至罪恶的行为和行动,但由于整体上是进步的,这时善良与邪恶就无法具体区分。

善良和邪恶的标准是什么呢。应该是能否带来人的全面解放和不断进步。人都是自私的,人们不但希望自己一生富贵,而且希望子孙后代都富贵。秦始皇希望子子孙孙都当皇帝,就是这种心理,所以秦始皇是那个时代最自私的人。财富甚至地位都可以送给子孙,但思想和行为却很困难。一些王朝实行分封制,像朱元璋,他的子孙后来达到几万几十万。这些人依靠明朝的专制制度在作威作福。这些人虽然享有了财富和地位,但自己没有管理社会和国家的才能,在发展经济和文化方面更是没有建树。这是社会的累赘,也是一个朝代最大的邪恶。

在建立法治社会后,掌握国家政权的是一些很有理性的人。这些人作为统治者,绝对不像朱元璋一样,依靠政权的力量,让子孙万代享受荣华富贵。法治国家的政治力量是群众的力量,是人民的力量,是进步的力量。这个力量不但在思想上引导进步,而且在经济上促进公平和正义。法治社会要惩恶扬善。这时的法治国家的目标就是要促进全社会成员的全面的发展和进步,而不是为部分人服务,更不是为自己的后代服务。

为全社会公民服务,自然包括自己和自己的后代。真正创造一个公平的社会环境,就是真正为自己的子孙考虑。环境是一个整体,只是一味简单强调部分发展,不但这部分无法发展,甚至前功尽弃,带来颠覆性的破坏。当然一个公民个体,没有这样的胸襟,实际上也不可能让全部公民都为国家考虑。但法治就要有这样的出发点。每个公民在思考自己的发展时,都不能损害他人的发展和进步。是否损害,就看是否违法犯罪。法律为保护全社会的每一位成员的权利都发挥作用,这样的社会就是一个平等的社会,也是一个善恶不再势均力敌的社会。这时善良将成为一种决定性力量。人们可以放心的说,人之初直至人的全部一生,都在善良。而善良的一生,又最终反哺这个社会,为社会进步作出更多贡献。

惩恶扬善,不只是百姓的念头,也应该是治国理政的方针。不只是说说而已,也应该是拿出行动。善恶被法治社会全盘统筹,未来人们也就高枕无忧了。

上一篇:“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下一篇:老李手机支付记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推荐资讯
  • 物权期待权在司法实践中是如何实现
  • 关于王小盾性骚扰的十个假如
  • 送别【反贪即将转隶有感】
  • 先履行抗辩权与工程保修责任关系辩
  • 新形势下监察委的工作思路
  • 章太炎:白话与文言之关系
  • 买到的房屋与样板房不一致能否退房
  • 最全打官司攻略出炉!
  • 让“用心”成为一种习惯
  • 青年岳飞是如何炼成的?
  •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