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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终征文]——忒弥斯脚下的冥想

时间:2018-01-03 19:01:46  来源:  作者:

[2017年终征文]——忒弥斯脚下的冥想

2017年7月至12月间,本人于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进行了为期6个月的毕业实习,回顾这180多天,收获不匪,感触良多。看着自己的实习日志,从第一天到最后一天,从天气衣着到逸事趣闻,从人际关系到社会百态,我看着自己从无知懵懂到若有所思,从迷糊稚拙到谨慎细微,虽有不足,但亦可告慰这百多日的坚持与成长。有人将律师的工作归纳为十三项:文件管理,案件管理,文件审阅,尽职调查,文件起草,法律写作,法律调研,法律分析和策略,事实调查,客户咨询服务,谈判,其他交流和互动,出庭及准备。我无时无刻不在问自己,为什么要做律师?关于这个问题,答案太多太多——知识性,挑战性,新颖性,独立性,广泛性……我了解自己,凡事思虑过多,仿佛堪不透就无法继续着程式化的工作,我甚至担心未来漫长的700多个日夜自己将会在这一隅枯萎——过于简单平易的生活迟早厌弃,因此波折多舛的律师一职才会成为我的追求。

   若是块顽石,有没有撞到头破血流的决心,将自己雕琢打磨?不深入内里,谁知是玉是石呢。真的律者,敢于直面淋漓的现实,敢于正视无知的挑战,是即使武装到牙齿但仍怀揣一颗公心的执剑人。但我时常疑惑,如果法律人手持利刃,这正义之剑是否一直指向恶?如果刽子手同为受害人,罪责自有法官裁判,而我们又该如何面临自己道德的审判?情与理,罪与罚,道与法,这一切都会成为我终生思考的命题。或许实习就是一个平台,让我更深入的了解我所学,然后矫正刻板印象,不断挖掘再挖掘,直到见到法律真正的遗迹。

陈嘉映先生认为“良好的生活应当行之于途而于心”,以“品性、识见、有所作为着眼来看待生活”然而“高更之所以是高更,在于当我追求卓越,所受的限制是非常低的”,法律人也在追求某种程度上的卓越。有人说法律是精英的游戏,是权力的遮羞布,江国华教授在《常识与理性》一文中直指,“现代司法在走向职业化或者专业化的同时,有精英化与贵族化的内在趋向”。我一直在思考,为什么不将法律用平实无华的文字表述出来?公平和效率价值取向为何?法律是否会异化为一个自说自话的封闭市场?是了,一切的既得利益阶层最终都会构筑自己的篱墙,当沿着阶梯爬上围墙时,要做的下一件事就是推倒梯子。

我们越来越习惯于混淆成功人士和良好生活的界限,社会地位和物质基础逐渐取代其他评价标准。我们不敢严肃,不敢和自己对话,文字的匮乏就是思想的匮乏,直面思想的匮乏和内心的干涸是很惶恐的,那种什么都无法填满的思想空洞让人战栗。碎片化的信息和不间断的娱乐正在麻痹我们的神经,吞噬思想的锐利和尖刻。在一场又一场舆论的盛宴和理论的狂欢中,法律人蜂拥而上众说纷纭,我们的目标本是大海,然而当我们追寻着每一朵浪时就应当明了,潮汐终有退却之时,我们的使命却不能退潮,不能徒具形骸无法服众。然而真理永远掌握在少数人手里,甚至少数人“言之成理”。事实是,如果隔岸观火我们就很难践行话语权,如果投身浪潮又会不可自拔地流放在喧嚣中,如果试图拨正浪潮,又会不可避免的成为另一种浪潮,而在历史的洪荒中二者并不会有太大的差别。这似乎就是一个悖论,一个永远无法得出正解的伪命题。真正重要的是什么呢?

何家弘教授说,“人生是一定要有追求的,而且要执着地、脚踏实地地努力追求。不过,人生中有些事情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因为一些偶然的因素会影响我们的人生道路,一些机缘会成就我们的梦想。”我在小学时懵懂地立志做一位理性思考、伸张正义的律师,而今终于慢慢离开象牙塔,但总是记住要秉持一颗公心,握紧一支硬笔,练好一张铁嘴,目光逡巡于事实和法律之间。“站直了,别趴下;坐稳了,别浮躁;躺平了,休息好!”这既是张平华教授的期许也是祝福,法律人应当爱惜自己羽毛,如同爱惜自己的身体和生命。

此次实习落下帷幕,个人而言虽有所裨益,但也存在明显不足:实习时间仅六个月,尚有部分案件和项目未办理终结,无法得到全面的反馈和学习。因尚未毕业不能办理实习律师证因而对律师工作的诉讼部分涉及有限,对于合同的起草和修改囿于顾问单位而类型有限。未来在重视传统诉讼外,我也会在非诉的互联网和资本市场领域深耕,夯实理论基础,综合运用各方面知识,培养开放性思维,铭记法律是手段而不是目的,作为律师工作的根本目的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海涅在晚年最后一次去罗浮宫见他的爱情女神维纳斯时,倒在纯洁的女神脚下哭泣,当他渴望女神的扶持时发现:维纳斯根本就没有手臂,她是残缺的。或许,我们也曾在忒弥斯脚下驻足冥想,仰望这位白袍金冠的正义女神,为既得的正义哭泣迷惘,但我们终将离开,并沿着那条路一直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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