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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觉世”与“传世”不能两全时

时间:2018-01-08 17:50:59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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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0月5日,距今整整12年有余,其时我承担几个班的教学工作,为方便同学们课外阅读,我在诞生不久而朝气蓬勃的法律博客注册登录,由此开启就算若即若离却终究不离不弃的博客生涯。


我最初主要上载仅供授课使用的学术论文或重要书讯,后来发现很多博友上载的信息五花八门,其中不少内容原来还是各自即兴码字的原创,才慢慢明白博客原来跟寻常所见的门户网站不一样——这个平台可以很任性地打理自家注册的一亩三分地。


于是手痒码字之后,学着慢慢上载一些即兴的文字,再学着慢慢设置一些个性的栏目,直到某一天突然发现即兴的文字居然被博客管理员推荐加精为首页头条,虚荣作祟之下,激情不可收拾,而想着不能随意辜负博友往来与关注,码字也不敢再随意散漫了。


从2005年到2009年,那几年是互联网方兴未艾、众博客野蛮生长的黄金时期。像我这样比较资深的法律博客老友,就这么在不经意之间而充当了那段历史的见证人和亲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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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我个人而言,那段激情喷涌的写作热情,是基于当时自我定位要成就“公共知识分子事业”的梦想,它带给我的影响是多层面的:


从积极层面看,我对置身其间的这个社会、生活与时代开始了有意的观察和评述,它们最终凝结为一篇篇跟踪当下的时评、杂感与政论,后来汇集成篇,发现居然可以整理成至少五部文集出版;


从消极层面看,激情喷涌于当下的码字生涯必然会过度消耗有限的精力,储藏本来乏善可陈的智识与学力也可谓过度透支,作为本职工作的学术研究任务当然更是抛在脑后,而想认真重返学术田园时才发现由于对此兴味索然而变得力不从心。


那段得失相伴的码字生涯,直到很久以后我才幡然醒悟:热衷于公共知识分子事业的人,很难同时在学术领域再有造就。当然,天纵奇才除外。而我,显然不在其列。


3


然而我之所以慢慢淡了更新博客的热情,倒不是一开始就如上所述那样的因为“醒悟”学术与时评之间的得失,是因为还有另外几点在当时颇在乎、在如今则淡然的原因。


原因之一是,我在最初几年一直最大限度地秉笔直书,有时甚至口无遮拦,心中所思即笔下所言,这种状态让我面对生活百态及社会万象时,多数情境中所持心态是不吐不快,而生活百态与社会万象之成为公众聚焦者,往往多数都是可以嘲讽、值得批判或者需要挞伐的题材。


也正因如此,我那几年码字的内容几乎都是公共性质的话题,而在被众多互动的留言点赞或置顶推荐过程中,虚幻的荣耀感成了支配我源源不断码字的原动力。


然而这样的公知自我期许竟在后来化为荒谬的讽刺——我在2009年“重庆打黑”及由此牵出的“李庄事件”之所激化的舆情风暴中陆续写过一些试图中性和理性的时评杂感,居然因为“视角”问题而被归入“立场”问题,由此收到一些朋友的善意提醒或劝诫,也收到一些人士的恶意批判或谩骂。


我最初当然是立刻有更多的回应或自辩,但其结果也无外乎是信者恒信而疑者恒疑,并不能真正化解人们强行加之于我身上的误读。在后来很长一段时间,我断断续续地就此反躬自省,自省的结果是彻底意识到自己毕竟是“一介书生”,在信息不对称兼有表达难自由的当下语境中,怎么可能事事都做到明察秋毫而又八面玲珑呢?


讲真,被一部分朋友误解,是很让我当时感觉憋闷和难受的。也就是从那开始,我意识到自己与“公共知识分子”的标准原来是有极为微妙的差异的:我归根结底是希望以一种历史感来参与和书写所处的时代生活与社会万象,而“公共知识分子”却需要以一种现场感来参与和书写这一切。


“热闹是他们的,我什么也没有”,朱自清《荷塘月色》的一句妙语解我心结。“公知”梦碎,此去一别,便只有重返学术园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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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界有人评述梁启超之著述事业时谈及一组概念说,“觉世”是公知之所追求的,“传世”则是学者之所追求的,二者有时不可兼得。后来的事实至少在我身上也证明了这个道理:“觉世”的公知事业与“传世”的学术事业,的确不可兼得。


我慢慢淡了公共话题写作的热情后,重返当初选定的十分小众的学术领域,开始慢慢调整状态而逐渐适应新的码字生涯。自然而言,即使是法律博客这样与法政密切相关的网络平台,也不像往日那样被我时刻关注而再让我有蠢蠢欲动的表达诉求,只是在很少一些情境中确乎有着如鲠在喉的急迫,才会重操旧业地登录博客后台,更新一篇两篇零散的心情速写或杂论断章。而这些鸡零狗碎的文字,自然也不再可能像往昔那样成为受人关注的东西。


还好,既然在调整心态后立志想做一些以学术研究来求其“传世”的事业,那么伴生而来的被遗忘或者被忽略的情境也就是求仁得仁的自然选择。已故的法学大家邓正来先生曾经有部特别让我心有戚戚的随笔文集,最打动我的恰是书名《寂寞的欢愉》,它让我在释怀之余重新看到了未知的自己。


一切自在,皆因自为而在。如斯,信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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