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RSS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热点

行政拘留日期折抵刑期的理解与适用

时间:2018-01-17 09:07:18  来源:  作者:

行政拘留日期折抵刑期的理解与适用

一、行政拘留日期应予折抵刑期

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的一种,作为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方式,其只能由法律设定,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其虽然没有刑事诉讼中拘留或逮捕强制措施严厉,但是本质上都是公权力对公民人身自由权的实质侵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明确规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1988年2月23日最高人法院研究室《关于行政拘留日期折抵刑期问题的电话答复》,对最高法1957年法研字第20358号批复规定的“如果被告人被判处刑罚的行为和以前受行政拘留处分的行为系同一行为,其被拘留的日期,应予折抵刑期”中的“同一行为”,答复明确“既可以是判决认定同一性质的全部犯罪行为,也可以是同一性质的部分犯罪行为。只要是以前受行政拘留处分的行为,后又作为犯罪事实的全部或者一部分加以认定,其行政拘留的日期应予折抵刑期”。上述相关规定符合一事不再罚、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至于行政拘留折抵刑期的规则,应与刑法中规定的先行羁押折抵刑期的规则一致,即行政拘留一日折抵管制二日、行政拘留一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一日。

二、司法拘留日期应予折抵刑期

如上所述,如果被告人被判处刑罚的行为和以前受司法拘留处分的行为系同一行为,后又作为犯罪事实的全部或者一部分加以认定,其司法拘留的日期应予折抵刑期。比如,王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王某曾因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而被处以15日司法拘留,法院在追究王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责任时,应将对王某的司法拘留日期折抵刑期,折抵规则与行政拘留一样。

三、因行政拘留日期、司法拘留日期折抵刑期,造成被告人的羁押期限超过被判处刑期的,分别适用行政赔偿、刑事赔偿相关规定

在对公民人身自由限制程度上,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与刑事拘留、逮捕等羁押措施有着一定的区别。行政拘留日期、司法拘留日期折抵刑期是有利于被告人原则的体现。国家赔偿法对行政赔偿、刑事赔偿分别进行规定,明确行政拘留侵犯公民人身权的属于行政赔偿的范围,司法拘留适用刑事赔偿程序的规定。因行政拘留日期、司法拘留日期折抵刑期后,被告人被羁押期限超过被判处刑期申请国家赔偿的,应按照国家赔偿法相关规定进行。

四、因犯罪情节轻微免于刑事处罚,需要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刑事羁押期限应予折抵行政拘留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因犯罪情节轻微,被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人民法院宣告免予刑事处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二条“对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应当折抵。限制人身自由一日,折抵行政拘留一日”之规定,刑事程序中的拘留、逮捕羁押措施显然应当折抵行政拘留日期,《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三十九条明确规定,“询问查证和继续盘问时间不予折抵”、“被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超过决定的行政拘留期限的,行政拘留决定不再执行”。笔者认为,一是除了刑事拘留、逮捕强制措施,对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的,事实上限制了公民的人身自由,应当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二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一日的规则折抵行政拘留日期;二是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对违法嫌疑人员继续盘问的时间最长不超过四十八小时,实质上也是限制了公民的人身自由,《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规定继续盘问时间不予折抵行政拘留日期的规定值得商榷。需要说明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九条第三项之规定,因犯罪情节轻微而被不起诉或免予刑事处罚的人被羁押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笔者认为,在讨论行政拘留折抵刑期相关问题时,重要的是要把握两点,一是看是否是同一行为,包括全部行为或者部分行为,如果进行刑事、行政处罚的是同一行为,则符合进行折抵的条件;二是对人身自由的限制程度,如果实质上限制了公民人身自由,不论是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审查、留置等均应折抵。


上一篇:豪华商务楼岂能假以惠民之名 下一篇:扒高铁车门女子,你会谅解她吗?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推荐资讯
  • 物权期待权在司法实践中是如何实现
  • 关于王小盾性骚扰的十个假如
  • 送别【反贪即将转隶有感】
  • 先履行抗辩权与工程保修责任关系辩
  • 新形势下监察委的工作思路
  • 章太炎:白话与文言之关系
  • 买到的房屋与样板房不一致能否退房
  • 最全打官司攻略出炉!
  • 让“用心”成为一种习惯
  • 青年岳飞是如何炼成的?
  •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