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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执纪者何妨一读《安士全书》

时间:2017-12-08 15:13:27  来源:  作者:


执法执纪者何妨一读《安士全书》

  

   我读欧阳修《泷冈阡表》,欧阳修的母亲回忆其父亲的一个情节至今难以忘怀: “汝父为吏,尝夜烛治官书,屡废而叹。吾问之,则曰:‘此死狱也,我求其生不得尔。’吾曰:‘生可求乎?’曰:‘求其生而不得,则死者与我皆无恨也;矧(shěn,况且)求而有得邪,以其有得,则知不求而死者有恨也。夫常求其生,犹失之死,而世常求其死也。’”

  “求其生而不得,则死者与我皆无恨也。”一个执法者能够与死囚感同身受,悲悯的情怀感天动地,让我每每读到此处,常常废书而叹。

  近读清周士安《安士全书》,也有同样的感叹:“宁于必死之中求其生,勿于可生之处任其死。”时空在穿越,发出的感慨却如此异曲同工!

  古人讲“刑官无后”,何也?盖一狱既成,一个人的命运改变了,一家人的生活改变了。兢兢业业,如临履薄冰尚且难保没有冤狱,何况百般罗织,必欲治人于死地而后快者?周士安在书中说:“人命关天,狱词最重,略失检点,悔之无及。吾辈不幸而职司其事,便当刻刻小心,临深履薄。恍若天地鬼神,嗔目而视我;罪人之父母妻子,呼号而望我。”

  《安士全书》讲了两则执法者相反的故事,读来令人毛骨悚然。

  其一、“明盛吉,为廷尉,决狱无冤滞。每至冬定囚,妻执烛,吉持丹书(*罪人名册,古用丹笔书写,故称丹书),相对垂泪。妻语吉曰:‘君为天下执法,不可滥入人罪,殃及子孙。’视事十二年,天下称平恕。庭树忽有白鹊来巢,乳子,人以为祥。后生三子皆贵。”

  其二、“明季时高邮州徐某,历官至郡守,清介执法,每差役违限一日,笞五板。有隶违六日,欲责三十。乞贷不可,竟死杖下。其子幼,闻之惊悸死;其妻惨痛,亦自经。徐解任归,止一子,甚钟爱。忽病,语其父曰:‘有人追我’。顷之,詈(*骂)曰:‘有何大罪?杀我三口!’言讫而死,徐竟无后。”

  执法者当以什么样的态度对待每一起案件?周安士一连用了八个“不可”:“不可立意深文,不可误听左右,不可逼打成招,不可潦草塞责,不可恃聪明而臆断,不可徇嘱托而用严刑,不可逢迎上官之意,不可但据下吏之文;不可因他端而迁怒,不可乘酒醉而作威。”

  “刻木为吏,议不可对”。狱通鬼神,虽有执狱之职,不可有治狱之心,“上思何以资祖考,下念何以荫儿孙。虽借此以度世可也,岂特兴驷马之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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