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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案—从师爷到律师的法律职业思考

时间:2017-12-15 10:25:21  来源:  作者:

                  江歌案—从师爷到律师的法律职业思考

从小对律师的认识,大概是小时候看古装影视剧县太爷“正大光明”大堂后面挥扇捋须的师爷形象。尽管,师爷在古代还不是正式官僚系统的在编人员,只是县太爷花钱雇佣的私人幕僚,类似今天的职业顾问。由于,师爷懂天文地理,律令格式,会断章判狱,所以深受县太爷的器重和厚爱,甚至一度成为县太爷幕后策划断案的间接裁判者。但是,在一些影视剧里师爷是搞怪的无厘头人物,甚至成为史官溜须拍马的丑化人物。然而,真实的师爷身份一定是有学识,懂国家律令格式的知识分子。而,我国最早的律师职业即讼师(状师),大致也是和师爷出于同宗。


直到近代化的政治体制改革,学习西方的司法制度和律师制度,从晚清的讼师逐渐发展到今天的律师制度,加上中间断层的几十年,律师制度的发展大概也只有短短不足半个世纪。直到今天,律师作为一种职业才渐渐被接受和认可。而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律师职业得不到社会的认可和尊重。这大概深受我们的民族传统文化影响,历史上长期处于总人口五分之四的小农社会,而律师的用武之地是很难派上用场的,小农社会的矛盾是很容易调解和自我修复解决,毕竟是在一片天空下生活劳动,没必要为一些“鸡毛蒜皮去诉讼,去诉之高堂。毕竟,古代一方州镇长官集县长,公安局长,法院院长,检察院院长职务于一身,也没有太多精力去开庭审判。


也正是我国古代的这种官僚职务的集权制度,决定了司法的不活跃,律师执业长期得不到发展。既是节约司法资源的天生盖然因素,也是维护生产和发展农业的重要保障。而政治的律师制度发展,是来自西方的三权分立制度,以及近代商业社会发展的产物。当然,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为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进入WTO经济全球化中律师行业发展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历史境遇。诚然,在这个过程中商业律师形象也是大多数普通人对律师的认识,律师才华横溢,风流倜傥而多金。


今晚,一师妹问我最近全国风雨的“江歌案”,尽管该案今日是在日本开庭,依然不减国人对这件案子的关注度。在互联网时代,一件案子和一件时事都会一夜火遍大江南北。虽然,我们已经知道按照日本现行刑法该案犯罪嫌疑人陈世峰判处死刑的可能性极低,但是我们内心还是期盼能判处陈死刑。因为,这是人性对弱者的同情,对暴力的厌恶,但是无论如何还是尊重日本的司法判决,我想这应该是任何一位理性人应该有的一种内心评判标准。


当聊到江歌案时,师妹说律师成为了被黑的对象。对于律师这个群体,我们应该有客观的认识。在国家司法制度设计出现这一职业人群的根本原因,是在弱者需要得到法律保护时,律师成为私权和私力救济打代表人出现在公堂上和楼宇间。张思之先生,曾说律师是政治家,法学家,诗人,拥有哲人的智慧,诗人的激情,法学家的素养,政治家的立场。


    我想大多数加入律师职业之前的法律人,正是带着这种职业荣誉感和使命感去选择这种职业。选择一个没有人发固定工资,每月的粮饷完全是在不确定的因素中,一个将个人安危顾之于身后的职业,这需要勇气和决心,更需要身后的女人的支持。


诚然,在依法治国成为社会发展的主流,司法环境也越来越好。然而,律师职业的何去何从,律师职业群体的未来在哪里?或许成为我们更多的思考,当各种职业冠之“民工”头衔时,也说明了行业人士的无奈之举。然而,个人觉得中国律师不会是法律民工,有时也会为生计担忧为维护当事人委托而穿行大街小巷。而,在一件案子的背后往往有着深刻的社会影响力。因为,中国的家庭家族观念根深蒂固,一件案子往往牵系着一个家庭一个家族。


也许,在一些人的眼中当法律成为部分人赚钱的机器时。律师选案子会无所顾虑。当我们理解律师身处的环境和生存境地时,或许会多一些豁达和宽容,以及从内心给予这份职业从业人员更多的尊重。一份职业当在物质上不能极大的得到满足,在精神上的社会认可度和尊重成为这份职业发展的营养补充剂。


在改革的浪涛中时代选择了律师的这份职业,而律师也选择了这个时代。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一个社会群体,时刻因为一些案子律师再度成为人们茶余饭后讨论的对象。在商业社会中,不可置疑的是商业律师在社会财富的积累中实现了物质的极大改善。然而,这个职业群体的发展需要一些人去推动,法律需要普及和传播,律师是民间普法大使义不容辞,而这身后的艰辛只有行走路上的人去感受和体验。


前几日,发生在湖北荆门的北京律师被不法人员袭击的案子,一度成为全国法律人共同关注的焦点,当我们看到全国律协和相关的司法领导的表态时,我们内心感到了一股暖意。如果说私权益被侵害的当事人是社会的弱势群体,而律师被黑恶人员侵袭和蹂躏,这是公然对法律的挑战视司法而不顾,应该受到法律责任的追究和严厉惩罚。


相信在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的改革中,律师社会地位进一步得到提高,律师作为一种职业的认同感不仅仅是写在法律中,更重要是走进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从文化上接受律师制度的设计,从传统的律师形象中扭转过来。我想,这不仅是执政者对律师的尊重,更是对法律的尊重,对人民权益的尊重,更是对社会的责任。从而提高律师的积极性,推动良法之治,实现依法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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