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华》告诉我,没有法,爱也是犯罪。 星期四晚上八点,没事了!买了票,自己去看电影《芳华》。看的我数次泪流满面,九点电影开始,11点15分结束。独自往家里走,回忆去电影里何小平读父亲的信,又禁不住流泪。第二天上班,走在河边,又想起电影里刘峰被城管屈服,又流泪了! 电影一开始,刘峰带何小平进舞蹈团,就说,我知道你父亲的问题,好在你与父亲已经断绝关系,就把你继父的身份添上了“革干”。什么样的时代,逼迫女儿与父亲断绝关系,父亲为了女儿的安全与前途,不敢与女儿通讯。只有在弥留之际,才给女儿写一份回信。 刘峰深爱着丁小林,因为爱,他处处帮人,对她也关怀备至。因为爱,她放弃上大学的机会。因为爱,他将感情深埋心底,有了机会表达,克制不住的一抱,竞犯了错误。 纯洁,深沉,感天动地的爱竟然被当成罪恶,尽管活雷锋,尽管人缘好!但仍然被发配。 残疾的战斗英雄被城管扣车,三千的车子要罚一千,300的月收入,无法接受,要对方拿出规定,就被当作冒犯,一激动,就被殴打。对言出法随者,质疑就是冒犯! 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 好多看了电影的人,都感觉电影告诉人:好人不得好报! 但我看到的是:没有法律,全国人民活在领袖的阴影里,没有隐私,没有自由,互相揭发,侵害,有权就说了算! 法律是爱的仆人,法律在于培育爱在其中可以繁盛的条件。 没有法律,没有法治,爱,即使再纯洁,也会成为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