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保姆案冷思考 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也是一个最坏的时代。 新年伊始,中央芭蕾舞团的一纸声明,公开挑战司法权威,拉开了2018年第一场法治大戏,最高院也终于按捺不住寂寞,予以反击。蔑视法律者,舞姿再优美也会形象扫地。接着,盈科深圳女律师粉墨登场,高调炫富宣传,窜升网红,瞬间引爆娱乐圈。广东省律协主动亮剑,迅速启动立案程序。 杭州保姆案依然在发酵,退庭风波未平,辩护权争执又起。法律人终于登上了新时代的大舞台。 公正必须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控辩双方如何做到平等武装?法官如何保持中立?律师的申请调查权如何保障?证人为何不能出庭?管辖权异议是否可以上诉?法官当庭驳回管辖异议,是否太任性?法官是否有权剥夺辩护律师的辩护权?被剥夺辩护权的律师,是否有权去看守所会见被告人,核实被告人解除辩护权的意思表达是否真实?法律援助是否是免费的午餐?纳税人的钱财也是否被滥用? 如火如荼的司法改革,紧锣密鼓进行,逐步进入深水区,以审判为中心的庭审实质化改革也在大张旗鼓地推进。 杭州保姆案暴露出来的一系列问题,值得深刻反思。党律师自杀式的退庭之举,如果能推动中国刑事审判的改革,推进庭审实质化的真正实现,我相信即使遭受律协的严厉处罚,党律师也会心甘情愿,心服口服。 对于党律师的处罚,律师业内也产生撕裂,双方观点莫衷一是,针锋相对。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就形同虚设。 法律的威严亦不容挑战。运动场上,裁判也必须受到尊重,否则,比赛也无法进行。 我个人以为:一方面,律协对党律师的退庭行为,既应当高调予以谴责,甚至处罚。另一方面,律协同样也应该举起维权的大旗,积极参与司法改革,推动庭审实质化,保障律师的申请调查权、申请证人出庭权,维护律师的辩护权。 《律师法》不应仅仅是管制处罚法,而且应当是权利保障法,维权应当是永恒的主旋律。尤其在现阶段,律师在法律共同体中处于弱势地位。公检法流水作业的办案模式,依然如故。刑事辩护依然是形式辩护局面,并未实现突破。律师的意见得不到应有的尊重,纠错机制就会失灵,冤假错案也就在所难免。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中国法治建设任重道远,必须法律人一起携手,共同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