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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法律情缘

时间:2017-12-08 14:42:14  来源:  作者:


我属于野蛮生长的法律人,自诩为法学丛林里的游击战士。我没有接受过正规系统的法学教育。一路摸爬滚打,误打误撞,闯入法学大本营。虽然,各种头衔在身,混迹广东法律界的各种场合,仍然心怀忐忑。

造物主喜欢开玩笑,常常捉弄人,使我的人生轨迹错位了。该上学的时候,我在喝酒;该喝酒的时候,我却上学了。高中毕业的时候,无意之中的一次考试,改变了我的人生轨迹,考上了招聘干部,我放弃魂牵梦绕的大学梦,成了一名公务员;令人感到啼笑皆非的是,当我研究生毕业的时候,因为超龄连报考公务员的机会居然都没有了。

这个世界太奇怪,这一切都是律师惹的祸!

一不小心做了十多年公务员,并不喜好舞文弄墨的我,后来居然成为了领导离不开的笔杆子。一做就是十五年。后来,实在是厌倦了为人作嫁的机关文字工作,历经三次挫败,终于通过了天下第一考,律师资格考试之后,离开了公务员队伍,开始了我的律师梦。

屈指一算,做律师也近二十年。南征北战,到处漂泊。先后在湖北、广东执业,足迹遍布于大江南北。没有办理过所谓具有重大影响的大案要案,也没所谓决胜法庭的武林秘笈传世于人。律师职业对我不过谋生的手段。自诩为有良心的中国律师,办案闲暇之余,为了所谓公平正义,不务正业,不时在媒体上发表一些牢骚的爱国文章,其中有一篇短文还引起了国外媒体的关注,令我吃惊不小。

为了探求法律的的真谛,弥补人生的缺憾。受一个同事兼老乡的感染,在不惑之年,我又萌生了考研究生的想法。每当别人说起大学读书的经历,我都很自卑。虽然,有两个武汉大学的自考文凭,总觉低人一等。没想到苍天有眼,我的诚心感动了上苍,研究生梦竟然奇迹般实现了,成为了广东省年龄最大的在校研究生学校的一面旗帜。看起来像教授,其实是学生。以至于经常闹出一些笑话,有一次参加2011年研究生毕业专场招聘会,尽管我鼓足勇气,手续齐全,竟然被组委会的领导当作做广告的,严加审查,勒令驱逐处境。。

 我也喜欢高谈阔论,振臂高呼,指点江山。每次会议轮到我发言的时候,也喜欢大声疾呼,不管会场的受众是否高兴。在一次闵粤两地宪法学术年会上,我就提出了我的宪法三论,宪法必须走下神坛,宪法必须有牙齿,宪法不能写在纸上,钉在墙上,挂在嘴上。徒法不足以自行,必须建立违宪司法审查机制。

 不能改变别人,先改变一下自己。总以为当今社会的痼疾,不能留给我们的子孙后代解决。我们总需要为社会做一些事情。

每次总有朋友规劝我,当下还是多赚点银子是正道,社会是你能随便就能改变的?你以为你是谁?我也深知自己势单力薄,人微言轻,下决心一定管住自己的嘴。可是,每到关键时刻,我依然如故,嫉恶如仇的基因又被唤醒了。

从小与法律结缘

 小时候,我家住在法院附近。不到十岁的样子,出于好奇,我偷偷摸进法院审判庭去旁听。不像现在的法院,有复杂的像对付恐怖份子的安检程序,还需要所谓的旁听证等手续。那时的法官还是头顶大盖帽,身穿黑色的制服。朦胧中记得,法官好像在审理一起贪污案件,法官庭审审查证据,应该都是一些票据账册之类的证据,也没有所谓律师出庭,漫长无趣的开庭,当然无法吸引我这样顽皮的小孩。

 第一次接触律师是在七十年代末的一次公审案件,开庭地点是我们小镇上的工人俱乐部。也忘记如何进入庭审现场的,我应该是读小学四五年级左右,记忆中庭审时出现了一个年轻的律师,庭审结束后,年轻律师还在和法官交流。

 我参加工作的时候,有三个单位可以选择,法院、检察院和司法局。小时候法官给我沉闷的印象不好,我没有选择法院,最后填报了司法局和检察院。最终被司法局录用,没想到从此与律师结缘。

                            被逼上讲台

 我是以高中学历的身份,通过1988年湖北省人事局统一招干考试,以全市第二名的成绩被某县市级司法局录用的。考试科目四门,语文、数学、政治、法律。这都是我的传统强项。法律考试的复习资料,是一本湖北省司法厅主编的法律常识课本,也是一五普法的内容简称《九法一例》。考试时间大概是八月份,不到一个月的复习时间,那段时间也是等待高考录取通知书的日子。我抱着碰运气的想法,轻松上阵,不料中了大奖。

 司法局工作期间,我长期从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其实就是现在所说的普法教育。当时一五普法已经接近尾声,进入验收阶段。要在宣传科立足三项技能必不可少,第一个是笔杆子,起草文件、会议纪要、编发简报,文章必须见报,媒体亮相,工作才能受到上级领导的肯定。几年下来,我也成了领导离不开的笔杆子。第二个是办宣传专刊,写毛笔字和绘制宣传专刊刊图;第三个是上讲台,深入机关、企业、社区讲法制课;机关工作毛笔字练了多年,也还是不能令人满意;登台授课也是一件苦差事;我的法律底子薄,加之,生性腼腆,说话都会脸红。所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九十年代,机关当时经常搞所谓优化组合,竞争上岗,弄得人心惶惶。我既没有任何靠山,也不喜欢溜须拍马。不得已我开始修炼真功夫;有压力才有动力,后来我成了宣传科的骨干份子;通讯报道经常见诸媒体;宣传专刊从组稿、书写、绘制刊图,我可以一人独自担当,国徽图案我也能画得栩栩如生;另外登台演讲的功夫,我也会认真备课,留心收集案例资料。经常有单位邀请我去讲课,街道办事处、税务局、石油公司、工商银行、粮食学校、汉江中学.、荆州三技校.....现在回想起来,我都有点后怕。我那少的可怜的法律知识,居然也敢登台演讲,误人子弟。那时候,刚刚通过自修拿到专科文凭,也敢去银行讲《票据法》、《合同法》。

                             老师让我上讲台

 2009年研究生入学前,我有一个梦想,希望毕业后能到大学做个老师。不料事违,大学的门槛太高,我的研究生学历,此时已经不值钱,又没有教师资格证和职称。想进公立高校,犹如登天。

研究生期间,老师认为我工作多年,司法实践经验丰富。希望我给同学们分享律师实践经验。宪法老师朱孔武教授让我讲授检察制度,刑法老师谢雄伟教授让我给法律诊所学生,分享刑事辩护技巧,民法老师孙占利教授让我讲著作权纠纷案例。我都一一欣然接受,挑战一下自我,提高演讲能力。研究生会也邀请我做嘉宾,让我分享职业经验及就业体会。我这研究生读的有声有色,在同学的帮助下,竟然也学会了制作简单的PPT;从此,也可以口若悬河,侃侃而谈 。

                           上不去的讲台

20116月, 临近毕业,我通过朋友,也联系了一所私立院校,准备应聘教师岗位 。精心准备试讲教案 ,约定好试讲日期。后来,由于我被企业高薪吸引,放弃了试讲的机会,与教师职业擦肩而过 。

企业的高管薪酬令人羡慕,研究生毕业后,我也做过某大型集团公司(民营企业)的法务总监。没干多久,我就离职了。重操就业,回归了律师队伍。私企的老板是太上皇,不能有半点脾气。你拿他的高薪,你的人身就被买断了,手机必须24小时处于开机状态。召之即来,来之能战。工作压力大,老板不好伺候,只能自己走人。

                           从公益律师到硕士生导师

有好朋友经常会问我,你到大学去讲座一次都少钱啊?你到处参加各种会议,每次有人给钱吗?我一般是呵呵两个字,笑而不答。

我时常调侃自己,以前做公务员拿国家工资,普法工作其实做的并不好。如今,我辞去公职,不要一分报酬,到处做公益普法。

有一次我在省律协发表竞选演讲,我以为大律师不能仅仅以所谓财富论英雄,大律师必须要勇于担当,有为人请命的牺牲精神,有热心公益的奉献精神,有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今年五月份,我还满怀激情,报名参加司法部中国法律志愿者11活动。后来因为各种原因,没能最终成行,一直心怀遗憾。理想还是要有的,说不定哪天就实现了。

2014年,我入选广州市律协首届公益法律工作委员会委员,当时参与组织了一次广州律师公益项目设计大赛。作为公益委的成员,在一帮厦大志同道合同学们的热情支持下,参与申报策划公益律师进高校的活动。尽管该项目没有获奖,同学们依然热情如火,自筹经费,使此公益项目最后落地华师,开展了有声有色的公益活动,解决了法律诊所的律师实践导师缺乏的难题。

20多名广州公益律师自筹经费,不花学校一分钱,围绕法律诊所教育,帮助组建微信公众平台,开办讲座、沙龙、模拟法庭等形式,受到华师师生的普遍欢迎。根据项目需要,我也在华师开办讲座,传授刑事辩护经验 。

 有心栽花花不发,无心插柳柳成荫。这个公益项目的开展,也引起教育部的关注,并将经验推广到全国各地高校。华师法学院领导又从我们这帮公益律师校外导师中,遴选出一部分人员,选聘为硕士研究生兼职导师。作为兼职导师,参与研究生开题答辩,指导研究生论文写作,不定期举办专题讲座。虽然也会占用很多工作时间,但是看到学生收获满满的通过论文答辩,踏入社会,步入工作岗位,也是一种由衷的幸福感。

去年底,广东工业大学南极星职业实践与发展协会,通过新浪微博联系我,要求我在真人图书馆分享律师执业经验,为大学生求职提供帮助。活动完毕,学生会还专门写了一篇通讯报道《执着追逐理想,方能走得更远》。腹有诗书气自华,学生引用苏东坡的诗句,对这次演讲给予了高度评价。

 广东财经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州市司法职业技术学校、天河电大、广东工业大学、广州市律师协会、广州市越秀区六榕街道、越秀区公安局拘留所...…到处都留下了我讲课的身影。

 有次在广州街头,偶遇一不知名的学生,主动上前打招呼,帮我拦的士。我经常出席各种不同的会议,很多学生也会认出我,主动问候,尽管我不能一一叫出名字。

 桃李不言,下自成蹊。


作者简介  

胡海雄,,祖籍湖北仙桃,客居广州十余年。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本科毕业于武汉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兼职硕士生导师,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律师。

十余年司法机关工作经验,十余年律师执业经验。1997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1998年开始从事律师职业。先后在湖北、广东执业。荣获广州市律师协会法律援助奖、勤学奖和理论成果奖;

广东省律协宪法与人权委副主任、广东省律协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广东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广州市律协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广州市律协参政议政与代表联络委员会委员、中国广州(惠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黄埔区作家协会会员,撰写的各类文章先后被《湖北日报》、《湖北法制报》、《检察日报》、《法制日报》、《广州律师》、《广东律师》等报刊采用。

通讯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冼村路11号之二保利威座大厦北塔28楼  

手机13432003720

电子邮箱:hhxlawyer@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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