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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依法维权作为一生的志业

时间:2017-12-08 15:39:00  来源:  作者:

此文首发于《民主与法制时报》2017年11月19日“人物”版,作者田雄。

11月11日下午,苏州维景国际大酒店,一场题为“勇敢的跨越:转行律师交流会”在这里举行。会上,苏州公检法司辞职转岗做律师的部分代表欢聚一堂,交流执业转型、专业选择、案源开拓等话题。邓学平在交流会上做了《从零到优秀:青年律师成长阶梯》的主题演讲,引起入会者共鸣。

2014年初,原是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的邓学平辞职做了一名律师。三年多的时间里,他从助理律师起步,如今已是京衡律师事务所的业务骨干,担任集团刑事部副主任、上海事务所副主任等职务。前不久,还被上海财经大学和上海政法学院聘任为兼职硕士生导师。其间代理了陕西渭南继母虐童伤害案,苏州吉姆西客车制造公司诉财政部、工信部行政处罚案、公安部海外引渡归国的“红通案”等许多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引发了舆论广泛关注。

从一名优秀的检察官到如今的知名刑辩律师,邓学平实现了人生的再一次华丽转身。

“从资深检察官到高级合伙人”

2014年初夏,辞职不久的邓学平从苏州来到北京拜会师友。在与记者茶叙时,神情与谈吐中隐隐透出一种惶惶不安。而在2016年与记者在苏州再度重逢叙旧时,神情中却多了一份淡定和从容。现如今,在与记者的沟通中表现出更加专业和自信。

“那个时候,从工作了七年的检察院出来,从情感上来说有些不舍,从内心来讲有些不安。”邓学平回忆说,“毕竟是彻底告别体制,一切都要从零开始,从头再来。”

七年检察官生涯,让邓学平迅速成长。他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先后办理过数百起诉讼案件,其中包括大量贪污贿赂、渎职侵权、合同诈骗、非法集资等经济犯罪案件,办理的江苏省第一例精神病人强制医疗案件更是轰动一时。因在检察院工作表现出色,他先后两次被记个人三等功。

“有荣誉感,也有获得感。”邓学平坦言,“但人不能一辈子就做这一件事情,趁着年轻还是想看看外面的风景,所以下定决心离开。”

“有可能成为一名‘北漂’,靠写写评论(文章)维持生计了。好在家人给了我稳固的后方,全力支持我的选择。”彼时,邓学平略带自我安慰的口吻对记者说。

那个时候,邓学平已在评论界小有名气,已经是本报及《新京报》《法治周末》等多家媒体的评论写手,曾获得博客大巴“十大思想力博主”、正义网“年度影响力博主”等草根荣誉。

最终,邓学平没有成为一名“北漂”,却成了一名“海漂”,他选择了离家近的上海,也是自己大学学习的城市作为人生的第二次启航之地。

然而,求职初始的邓学平便遭遇挫折。在求职的上海某律师事务所内,本以为一切顺利即可入职的邓学平小心翼翼问起薪资时,对方却回答:“工资?我们这里实习没有工资”。

没有工资?这对于当年上海司法考试第二名,又在检察院当过七年检察官,办理过许多大案要案的邓学平来说,是不可接受的。“心理落差大,感觉羞辱。”邓学平这样描述当时的心情。

之后一次偶然的机会,京衡律师事务所董事长陈有西到苏州作讲座,邓学平决定加盟京衡。入职之初,邓学平面临“提成”或“固定”两种薪资方式的选择。

人生的际遇总是奇妙,本打算选择固定薪资的邓学平却因他在上海遇到的一个房地产中介的一席话而改变:“我们这一行总有一些新人就想拿底薪,给自己留一条退路,我就不鼓励拿底薪,年轻人不要给自己太多退路!”正是这句话一下子击中了邓学平的心灵,他果断决定——就选提成制:有案子就有钱,没案子就没钱。

虽做了七年的检察官,但那时的邓学平在律师行业只是个连执业证都没有的新人。“刚开始没有案源,没有收入,只能给报纸、网站写评论,写专栏稿件,心中很焦虑、恐慌。”邓学平回想当年,感慨万千,“我甚至想过,实在不行,就在35岁之前再考回检察院。”

幸运的是,一个故交出于对邓学平人品和业务能力的赏识,为他介绍了第一个案子,让他与有执业证的律师合作办理,这才有了他律师职业的第一笔收入。

然而,执业初期依然十分艰难,对于当时的邓学平,有人来咨询案件就是千载难逢的机会。但在沟通中越紧张就越语无伦次,越期待好的表达反而越可能没有下文。“这比写评论文章还要难,我甚至开始怀疑自己的能力。”邓学平时常为自己未能把握住机会而深感自责。

反思之后,他便把每次自己与客户之间的对话一言一语地复述给妻子听,让妻子站在旁观者角度给自己提意见,找到表达中的问题和不足。就这样,在摸索中,邓学平开始成熟起来,从容起来,慢慢地就有了第二个案子、第三个案子……度过初期的难关后,邓学平开始渐渐步入正轨。

“通过扎扎实实的办案,通过扎扎实实的办案效果,不断的扩大客户影响力,案源就这样不断的多了起来。”邓学平说。

“将依法维权作为一生的志业”

行政诉讼和刑事辩护是诉讼业务中难度最高、风险最大的两项,但邓学平这几年代理的案件却主要集中于这两个领域。如新能源汽车行业曾经的领头羊苏州吉姆西客车制造公司诉财政部、工信部行政处罚案。

    记者获悉,2016年初,工信部、财政部等四部委联合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情况及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专项核查。对苏州吉姆西客车制造有限公司,财政部做出了追回财政补贴的决定,工信部公示了“取消整车生产资质”的行政处罚。值得注意的是,在收到“骗补罚单”的12家企业中,只有吉姆西选择了提起诉讼。

   今年4月19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吉姆西诉财政部案。庭审现场,作为原告方吉姆西代理律师的邓学平,请求法院撤销财政部的处理决定,主张按规定发放补贴金额约1.08亿元,并指财政部此前发布的取消生产资质的相关通告有越权之嫌。

“只有工信部才有职权取消生产资质,财政部并无相关权限。”邓学平称,“工信部虽然有取消公司整车生产资质的意向,并且下达了预处罚决定书。我申请听证程序后,工信部就此举行了正式听证会,但听证结束至今仍未作出正式处罚决定。”

邓学平坦言:“过去行政官司难打,但如今‘民告官’胜诉的案例越来越多,这让吉姆西看到希望,所以有了这次诉讼。尽管此案因其他原因被法院裁定中止审理,但至少吉姆西可以跟财政部在法庭上平等的摆事实、讲道理。”

与此同时,邓学平还为许多涉嫌犯罪的官员进行了辩护。有公安机关曾经的副局长、曾经的县级市副市长,还有多位曾经的正处级、正科级领导干部。

“其中有一起案件,检察院以行贿、滥用职权两个罪提起公诉。我们介入辩护后,花了大量时间,自行收集了12组证据,检察院主动将行贿罪变更起诉为单位行贿罪。法庭继续辩护,一审法院判决滥用职权罪不成立,以单位行贿罪判决六个月有期徒刑。”邓学平举例说,“此案,检察院原先起诉的行贿罪法定最低刑是十年有期徒刑。所以,我们的辩护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

邓学平坦言,当前我们的社会存在一种不良的情绪,认为官员被抓是活该,律师为官员辩护是钻营取巧、唯利是图。其实,官员也是公民,剥夺他的权利和自由也必须经由法定程序,用证据和事实说话。离开了证据,离开了正当程序,随便认定官员贪腐,容易造成冤假错案。这样的办案,不能真正发挥反腐的震慑作用。只有依法反腐,才能真正反腐。所以贿赂类犯罪特别是官员贿赂类犯罪的辩护,责任十分沉重,意义非常重大。

“我们在各种案件中帮助客户维权,但我们只做法律专业范围内的事情,只争取愿意在法律轨道内解决问题的客户。”邓学平告诉记者。

“公益是优秀法律人的底座”

赚钱并不是邓学平选择做律师的唯一原因。从帮助聋哑人讨回被骗的血汗钱,到代理被虐儿童维权案,邓学平每年都在公益维权案件上面花费大量的时间。

“这是我迄今为止代理的最为揪心的一起案件。6岁,这么小的孩子,被继母虐待得不成人形了,同为人父人母,于心何忍?”邓学平所指代理案件,即日前被媒体广为报道的陕西渭南6岁男童鹏鹏遭继母虐待案。

据媒体报道,鹏鹏长期遭受继母孙某用竹棍、绳索殴打和用捆绑、罚站、罚跪的方式虐待,致75%颅骨粉碎,2根肋骨骨折,双眼视网膜脱落、上门牙脱落,全身紫绀肿胀,身体多处皮肤溃烂。目前案件已经进入刑事程序。

这个案子基本属于法律援助性质,只是象征性收取一点费用。”邓学平介绍说。

“我们去医院看望鹏鹏的时候,他那种清秀的脸庞,惹人爱怜,一看就是一个文静、听话的孩子,而不是顽劣的小孩。”邓学平向记者介绍时,明显感觉到他内心的疼痛与愤怒。

邓学平告诉记者:“司法鉴定机构已认定鹏鹏构成重伤,我们多次与办案单位沟通,强烈要求以故意伤害罪和虐待罪追究鹏鹏继母的刑事责任,并同步追究其生父的刑事责任。”

然而,更让邓学平无奈的是,鹏鹏被虐待案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同情的同时,也发生了一些不愉快的插曲。他向记者介绍,2017年7月15日以来,网名“渤海一角”在某APP发布《呼唤鹏鹏!》等系列文章并开通打赏功能。截至2017年8月21日,仅《呼唤鹏鹏!》一文就有7198人打赏,但作者却拒绝将打赏所得用于鹏鹏治疗。

8月27日,受鹏鹏的生母委托,邓学平向‘渤海一角’发出律师函,要求停止违法募捐、公开钱款去向。

“这些钱的最终去向,我们也不清楚。据‘渤海一角’自己讲,这些钱要么捐给其他儿童了,要么退给打赏网友了。”邓学平说。

“办案效果是最好的名片”

“不死磕、不勾兑、不诓骗,坚定不移走专业技术化道路。”几年来,走在刑辩之路上的邓学平始终坚持“三不一走”原则。

“我们团队有一条禁令,绝对禁止恶意欺骗当事人。”邓学平特别强调说。

他认为,衡量律师价值的因素很多。创收算作是一个重要的指标。律师是个完全市场化、高度竞争化的行业。每一元钱创收,都是基于给别人提供的服务,合法合规地挣钱是一件很光荣的事情。但是对刑事律师来说,比创收更重要的是这份职业的社会意义。那种为了当事人的权利、自由和生命而辩护的责任感,被当事人信任和需要的充实感是多少金钱都换不来的。

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邓学平办理的案件中,无罪的已经有5起:侵犯著作权罪案取保候审后无罪撤案、妨害作证罪案取保候审后无罪撤案、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案取保候审后无罪撤案、敲诈勒索罪案逮捕后六个月因证据不足无罪释放。

案源从哪来?邓学平分享了他的心得:“律师是个技术活,办案是最好的名片。现在很多青年律师苦于没有案源,其实与其苦等,不如把手上的案子办好。办案效果会说话,比任何宣传都有效。当事人都是理性的,夸夸其谈是不管用的。”

“我们把每一个案子都当作课题一样去研究、去吃透,尽力在法律层面上做到极致。我们的法律文书动辄数万字,标题、结构、措辞甚至标点都经过反复斟酌。”邓学平坦言,“我们要通过文书赢得公检法人员的尊重。”

除了办案,邓学平抓住一切可以利用的碎片化时间,继续在各大媒体上发表法律评论。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已将他近年发表的部分评论文章汇编成《法影下的中国》一书,近期出版面世。

“确实有点累,但很充实。我很享受目前的状态”。邓学平律师淡淡的看着远方,似乎若有所思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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