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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之员额法官

时间:2017-12-19 21:42:44  来源:  作者:

很长时间没有写博客了,因为工作确实太忙了。以前没有进行员额制改革的时候没有觉得压力这么大,现在看看情势感觉压力倍增。从我们法院开展员额法官入额考试结束到现在已经满一年了,在这一年中,对于我们入额的法官来说,待遇确实涨了一些,但是面对的问题也确实不容忽视。

首先,我们感触最深的就是,很多人都不办案了。案子的矛盾一下子全部归结到入额法官身上。以前,包括我们自己办案的时候,也是没有资格办案,但是慢慢经过培训,跟着老法官慢慢学习也就能够自己独当一面了,其实大家都是这么过来的,也都习以为常了。现在实行员额制之后,院里的事业编制和工勤人员一下子炸了营,纷纷表示不涨工资干不着活了,工作的时候更加消极怠工。弄得员额法官们压力真的很大。此次的司法改革能够入额的并非都是领导,向我们法院85后很多,我们都不是领导,他们都是通过入额考试和考核通过之后才进入员额的,我们没权没势,只不过是在司法改革大的背景下紧跟时代的步伐而已,对于我们来说,入额不入额都是要努力干活的,能够在干活的时候提高待遇为何要放弃。我们入额之后确实很累,没有入额法官仇视我们完全没有必要。

其次,不能否认,确实有领导入额不办案的情况。其实有的时候我们能够体谅,因为既然在领导岗位上,一定会有一些非业务性的工作需要领导去协调,需要领导去处理,这一点在最高院的文件中也有体现,那就是领导只需要完成平均数的百分之多少就行了,但是我们需要强调的是,既然领导已经很少了案子,领导们就不要自己先挑简单的,把复杂的给下属了,领导应该主动承担一些复杂案件才是正道。

再次,最高院是不是应该考虑一下如何考核法官助理和没入额法官的问题了。如果按照现在的情况,没有入额的法官或者法官助理们都可以以自己没有入额,没有涨工资就可以不干活,单位也没有任何考核机制,那么长此以往,员额法官的工作将会大大增加。目前来说我觉得最好解决这种问题方法是,根据每一个审判团队完成案件的数量、质量等每年以团队的名义向各个审判团队发放绩效奖励,然后再由各个员额法官负责本团队绩效考核奖励的发放,当然为了防止员额法官一家独大,设置必要的限制也是理所应当的,比如员额法院每年的绩效考核奖不能超过本团队所有绩效考核奖的百分之五十等,比例问题由各单位自己掌握,但是奖惩机制一定要有的。法院这么多年来,为何总是存在案多人少,主要就是奖惩机制不明确,不健全,导致很多事情人浮于事。

最后我想强调的是,员额法官,尤其是一般的员额法官确实是很累的,他们在自己的岗位上兢兢业业的工作,承担着整个审判团队的责任,如果法官助理和其他人员将员额法官设为自己的敌人,没有必要,因为员额总有退休的一天,助理总有入额的一天,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其实如果回到一年前,没有司法改革,对于任何一个人来说,只要拿着国家的俸禄,就应该为人民服务,虽然有点高大上,但是理是同一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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