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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的『审判员』

时间:2018-01-03 19:04:30  来源:  作者:





永远的『审判员』


近闻《法官法》正在进行讨论修改,这是意料之中的事,也是司法体制改革之必然。却又闻《草案》中将把“审判员”这一名称取消,今后改称法官。听此消息,心中觉得无比心酸与沉重。


在法院工作过的人都知道,“审判员”这三个字是一个沉甸甸的称谓,其中包含了极大的责任和无比的职业荣誉。只有当过审判员的人,才能充分解读其深刻的内涵,才能完全知晓这三个字在心中所占有的份量。


我是一名检察官,此之前曾有幸在人民法院工作,从书记员一路成长为一名审判员。忘不了被正式任命为“审判员”的那个时刻,当我从人大常委会领导的手中接过那一纸任命书的时候,望着那醒目的“审判员”三字和那朱红的大印,泪水几乎夺目而出。从此,我终于实现了努力奋斗多年的梦想,取得了可以为钟爱的审判事业献身的资格。


更忘不了任审判员之后首次担任审判长所审理的案件,由于刑庭人力不够,合议庭的另两个组成人员只能从别的庭里借用。能担任审判长,别说有多神气了,当然也有如履薄冰之感。那是一宗被告人拒不供认的盗窃案,被告人在夜里乘坐长途客车时,利用旅客熟睡之机盗窃了前座的人民币五千元。当时的刑事立案数额起点是一千元,五千元够他喝一壶的,所以深知后果严重的他采用了拒不供认这一招,从侦查到审判阶段都不承认有盗窃行为。


开庭时,没有委托律师辩护的他作了自辩,还说得振振有词的,差点没把公诉人气晕。说真的,此人的文化素质挺高的,可惜用在了斜路上。后来还是运用了大量无懈可击的间接证据,才充分地证明了被告人的犯罪成立,让他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多少年过去了,但被告人当时那藐视法庭的表情,还有那狡黠的微笑,让参加开庭的每个人都刻骨铭心。因此,这样的第一次又怎能忘记!更是增加了“审判员”这三个字的份量。


任审判员之前必先当助审员,当助审员时决不会有这种激动狂喜,因为肩上的担子责任不一样,所感爱到的职业荣誉也不一样。助审员虽可以作为代理审判员参加开庭审案,但当不了审判长,无法手执法槌居中端坐审判椅,更无法在庄严肃穆的法庭中留下自己铿锵有力的“现在开庭”的声音。这有多遗憾!


任书记员时,属于审判人员中的初始阶段,由于各自的职责不一样,感受也就不一样。书记员虽无比熟悉近在咫尺的审判员,却无法真正体会到“审判员”这三字的沉重份量。有一句话说得好呀,“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书记员也如是,当上“审判员”必然是他们心中的梦。当年的我,就是怀揣着这样的梦想走过来的,并激励着我的工作。比如,积极参与调解工作,积极撰写法律文书,积极做好庭前准备工作等等。总之,自觉得每取得一项成绩,就离审判员这把“交椅”更近一步。


“法官”是个大家非常熟悉的词,但在我国来说,一直只是个俗称,它从未登过审判庭这样的大雅之堂,审判席上摆放着的只是“审判长”或“审判员”的座牌。1995年2月通过《法官法》之后,也仅只明确了“法官”一词的存在,称谓则是如旧,还是使用“审判员”一名。2001年又进行了第二次修正,仍然依旧,直至今天。


审判员所面对的就是一个战场,一个没有硝烟的战场。数十年来,在审判员的面前,多少犯罪分子受到了制裁,多少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护。在审判员的背后,有多少说不出的艰难险阻,有多少外人无法体会到的心酸委屈。这些事太多太多了,无法一一道明,但都与“审判员”这三个字紧紧地联系在一起。每个审判员都在书写着不平凡的历史,真是像极了岳飞在那首《满江红》里写的那样,“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


可见,审判员这个称谓承载着一段光辉而又厚重的历史,是我国审判机关发展的历史,是前一个历史时期我国实行法治的见证。这个名称已经深入人心,更融进了每一个审判工作者的血液之中。伴随着大家一起努力奋斗,一起走过构建法治社会的每一段路。


局外人根本无法体会到“审判员”这三个字的重负,许多人就是扛着这副重担,在审判机关默默无闻地奋斗了数年,有的甚至走过了一辈子的艰苦历程。这一群人,一群头顶着审判员称号的法官,不管是否有进入员额,法治的功劳部上不能少了他们浓重的一笔,国家和人民更不应忘记他们。当然,审判员当中也有个别害群之马,知法犯法者固然应受到法律之严惩,可也不能由此就无视整一个群体所作出的贡献,他们的牺牲和付出是极大的。


如今,《法官法》修改在即,“审判员”之称也许真的成为历史,不会再有重逢的日子。再次望着这三个醒目的大字,再次抚摸那张已被岁月催得发了黄的任命书,心中怎能不生出心酸,又怎能不感到沉重!我想,称谓可以改变,但是它所代表的那段岁月是无法抹去的,它所承载的历史是改变不了的,它已是人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将永远我们的印在心中。


审判员,永远的审判员!



〔原创文章〕

2017-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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