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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高铁扒门事件”孰是孰非孰对孰错?

时间:2018-01-10 21:31:04  来源:  作者:

   据央视、新京报、都市快报、环球时报报道,铁路上海局称,2018年1月5日,由安徽省蚌埠南开往广东省广州南站的G1747次列车,在合肥站停站办客时,一名带着孩子的妇女罗某以等丈夫为名,用身体强行阻挡车门关闭。铁路工作人员和乘客多次劝解,该女子仍强行扒阻车门,造成该列车晚点发车。据了解,铁路公安已介入调查处理。


  这起事件一经曝光,舆论呈现出各路观点争先恐后出场的状态,有指责扒门的罗女士,有指责铁路机构的,还有质疑处理罗女士的教育部门的等等。作者一直坚持这样的评判原则,先查明事实,再根据人类公认的道理和规则衡量,才能做出对错评价,才能做出公正的裁判。


  乘客购买了铁路票,就应提供相应服务,这是我们应当遵守的规则。罗女士带着女儿,没人检票,通过车站检票口,并登上了列车,可以说,罗女士的与铁路机构约定的权利实现了一部分。可是,罗女士的丈夫推着行李在后,被安检人员拦住了。罗女士一家三口均要去广州,可她的丈夫被拦住,意味着不能同行,罗女士当然不同意:你们凭什么分开我们一家?我们可是一家人去广州?而且,她的丈夫也是购了票的吧。乘客既然履行了购票的义务,铁路机构就应履行搭载其去目的地的义务,可铁路机构为何不呢?


  罗女士称,只要列车长跟检票口人员用对讲机联系放行,罗女士的丈夫10秒钟就可上车,而列车方却用了5分钟跟罗女士僵持。这从情理上很难说得过去啊。有人会问:与其耗费5分钟争执僵持,不如用10秒化解纷争,这可不可以?


  然而,铁路机构却有着为保障公共安全、自身利益而设置的运行规则,该机构的所有人员都需遵守这一套规则系统,哪一个环节出错,便将导致连锁反应,可能引起难以想象的涉及公共安全的后果。


  据专家介绍,高铁车站安检口一旦关闭,站台必须清场,保障列车安全启动,涉及的所有人均应遵守该运行规则。罗女士见此,在屡次诉求无效情况下,是该继续对抗,还是放弃呢?对抗就意味着对自己乘车权利的争取,但也意味着对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影响。尽管作者认同罗尔斯的某个观点,不能以多数人权利的理由而损害少数人的权利,但是,那是分配制度上的正义。而且,如果位少数人权利的实现,会导致多数人的权利受损,还可能影响公共安全,那么,对于少数人的权利,该如何把握进退?


  其实,最简单的办法,那就是,问问当时已上列车的乘客,是等罗女士的丈夫进站上车,还是让罗女士和女儿先行或下车改签?尽管这不可能,因为逐一询问车上乘客,肯定会耽误该班车的运行时间,也会影响其他班车的正常运行,不过,可以事后发布调查问卷来求证。


  这个公共事件因为那段视频而公开,并且,罗女士一家的信息也被挖出来,展示在公众眼前。这样的行为,又算什么呢?侵犯了罗女士一家的隐私权?是的,或许过度披露某个公民的个人信息,自然可能导致该相对人的隐私信息被公众偷窥。


  对于罗女士在高铁门前的对抗,其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立即做出反应,对其停职处理等。对此,罗女士不服。是啊,罗女士的行为发生在列车和车站,她的行为是在公共场所实施的,并非在所供职的教育机构,也未影响相关学生,该行为应由铁路警方处理,其行为跟其本职工作没有关系啊。所以,做出相关处理决定的教育部门,应拿出处理的规则依据,这样,罗女士才会心服口服。


  规则是一个“两面派”,既是冰冷的,也是温情的。对于违反规则的人,给予惩戒,受到惩罚的人,会认为规则不冷吗?反过来,惩治了违反规则的人,就保护了遵守规则的人的权利,你们说,规则是不是温情的?


  不过,也会有人会说,既然你要去乘车,而且是高铁,你就要提前到站,列车不可能等你一家人。因为高铁运行有一套严谨的系统调配,其班次相对固定,每一班车的运行时间均有限制,何时到某个站,何时离开某个站,尽管可能因不可抗力而延后,但不可能太长。每个乘客,均不能因为自己或家人的延误而苛求列车,这就是列车运行规则,这就是列车系统安全规则,这是保障铁路及列车公共安全的规则,恐怕这个道理无人反驳吧。


  最后,想说的是,罗女士带女儿进站时,检票口人员为何不检查其车票?既然放行了,却拦住其丈夫,是想分开这一家吗?所以,放行罗女士进站,而不放行其丈夫,或许是这一事件的起源。但是,这是不是该事件的正当理由呢?还得公众来说,作者不知道答案。于是,在此做一个问卷调查,如果你觉得自己是一个责任公民,一个保持着良心,坚守着良知的公民,就请你在此表达你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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