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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社会离不开民族的统一

时间:2017-12-11 23:37:36  来源:  作者:

法治都是在一定国家内实行的,但国家自身只是一个机构,没有以民族统一为基础的国家,法治就不能强本固原。

一个专制国家,实行的只能是法律。因为国家的统治色彩比较明显。但法律本身绝对不是为了统治。法律特别是以民法为基础的法律体系,制定的出发点是为了保护一定群体的利益。只是简单的镇压就能维护利益,法律就是严酷的法律。而不仅仅保护利益,甚至可以赋予利益,法律就变化为温柔的法治。

国家往往是以民族为基础的。所以国家大部分是民族国家。国家发展的原型是部落之间的联合,后来演变为民族的需要。但农耕民族国家和草原民族的国家在历史上常常发生激烈持久的冲突。这也说明国家内部的民族结构还不十分稳定。中华民族有过多次民族大融合。这一方面说明中华民族一直在发展壮大过程中,另一方面也说明中华民族还不是十分稳定。到今天为止,我们也一直强调中华民族,在今天十分有利的条件下,更应该为促进民族的更加空前的统一而努力。

民族形成国家并不是法治产生的充分条件,而只是必要条件。一个民族国家还应该具备一定的民族精神。这个民族精神是勇敢,是斗争,是开拓进取。但民族的就是世界的,反过来说也是如此,世界的也是民族的。和平与发展都是世界性趋势,法治也是世界发展的一个特点。哪个国家如果不发展为法治国家,这个国家就不能在和平与发展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现代化的口号一直提的很响亮,特别是四个现代化。但所有的现代化都离不开制度的现代化,而制度现代化就是法治化。这是一个政治勇气,但何尝不是一种民族精神。仁人志士探索救国救民的道理,但法治社会本身就是一个大道理。

在封建社会和封建国家,很多历史风云人物都是统治阶级内部的。由于统治者之间的争权夺利,很多人物成为政治斗争的牺牲品。有时政治斗争由于在历史发展中没有发挥很大作用,所以很多人物都陷于一些是是非非之中。但这些是非不是大是非。只有分清大是非的人物才是真正的英雄。民族需要民族英雄。但可惜的是,在群星灿烂的几千年古代历史人物里面,真正的民族英雄又寥若晨星。特别是宋元明清几代,很多民族英雄都是历史悲剧人物,都被内部统治权力绞杀了。这不能不说是历史的悲剧,民族的悲剧,政治的悲剧。

一个民族形成自己的民族国家,产生了自己的民族精神和民族英雄,但只有这些还远远不够,还要发展自己的民族经济,产生自己的民族文化,发展自己的民族教育,甚至有自己的民族信仰。这一切的一切,都离不开民族的统一。民族的统一不是采取暴力的征服性的统一,而是各方面都平衡健全发展的统一。民族统一是结果,而不是什么手段。

农耕民族很难形成法治社会。因为法治社会是权利社会,是利益社会,是民主社会,本性与商品经济相联系。在传统农耕社会内部,由于利益的不流动,人员等级观念比较鲜明,民族内部形成一种固化,所以官僚政治也比较发达。存在一定阶级和阶层是不可避免的,但庞大的官僚阶层不利于法治社会的形成。而商人阶层是社会规则的受益者,也是法治社会的推动者。在现代社会,商业已经演变为发达的第三产业。

民族统一以后,法律就成为全民族的行为规则,这个规则适用于全体成员,也深刻影响民族内部所有人的利益。人们之间的利益调整是经常的、及时的和迅速的。法律在广度和深度上参与全民族的利益调整之后,民族内部矛盾就不容易激化。这样民族与法律的关系就更加紧密。法律打上民族的烙印之后,法律也具有了浓厚的人情味。

人民这个词汇政治色彩浓厚,但民族就更加亲民。人民的提法有时也比较笼统。不是法治国家的人们,也可以称之为人民。但没有权利的人民,在政治上是比较虚伪的。民族的统一为形成政治上的人民打下了深厚的基础。因为一旦民族比较稳定之后,全民族就会形成一种力量,也形成一种气势,所有成员都会投身一种历史洪流之中。民族之间的竞争与国家之间的竞争往往是同步的,很多历史时刻是战争的根源。但国际之间的战争比国内之间的战争对于本民族更有利一些。一些西方民族国家一旦形成法治国家,就变身为西方列强。反观历史上积弱积贫的国家,往往都是内战频发的国家。内战频发就证明这些国家还没有参与国际战争的准备和实力。

民族统一是法治社会和法治国家产生的前提。民族融合具有进步意义,但只有民族融合远远不够。在需要法治社会时,就更加需要民族的完全统一。政治上对于民族统一很渴望,但法治社会和法治国家对于民族统一就更加望眼欲穿。这个步子已经迈开,但很多人还没有民族的观念,没有民族归属感,没有民族自豪感,民族的统一还永远在路上。

民族统一没有显著的进步,法治进步何尝不是举步维艰。当然这里的民族统一是一种深度的成熟的统一,而不是表面化的统一。这一项宏大的任务,在新时代必定会取得完美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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